whdgm
发表于 2007-6-2 02:45
大家要用合法的方式宣泄
有仇必报,有冤定伸!
否则会憋屈死的
大家要用合法的方式宣泄
我们大家发动起来,把那帮家伙送进监牢
我敢断定,这帮混蛋没有一个不是贪官污吏,大家努力,一定能找出他们的劣迹
举报!举报!举报!
既替股民报仇,也帮国家清除蛀虫!
try414
发表于 2007-6-2 03:52
明白
luanwan
发表于 2007-6-2 07:26
好顶起来
!!!!!!!!!!
w5153
发表于 2007-6-2 07:54
支持
pangtu8630
发表于 2007-6-2 10:32
呵呵.人权自由很好,很强大,支持!
西海蛟龙
发表于 2007-6-2 11:11
好贴,顶
sar
发表于 2007-6-2 13:09
不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难道对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不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吗?
hzq2008
发表于 2007-6-2 14:37
dddddddddddddddddddd
ddddddddddddddddddd
风流踢踏
发表于 2007-6-2 14:41
不要把论坛也套牢了.
米兰的鹰
发表于 2007-6-2 15:23
:*22*:
股王爷爷
发表于 2007-6-2 15:27
顶一个!
大家不要意气用事!
a2337708
发表于 2007-6-2 15:43
:) vv
zwmd
发表于 2007-6-2 16:12
gentleh
发表于 2007-6-2 16:14
为了我们共同的论坛不被查封.
顶
cjw815023
发表于 2007-6-2 17:12
支持,大家共创论坛和谐
zb6666
发表于 2007-6-2 17:14
强烈支持
zhotangdan
发表于 2007-6-2 17:26
:1:1 :1:1 支持一下.
于双喜
发表于 2007-6-2 17:55
頂3个
水雷2007
发表于 2007-6-2 19:39
回复 #1 始于足下 的帖子
支持
多空转换
发表于 2007-6-2 19:47
哦,遵命! 为了我们共同的论坛不被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