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你不像 发表于 2008-4-5 18:35

实战版不是水版,更不是发泄版

redsun2005 发表于 2008-4-5 18:40

原帖由 实发 于 2008-4-5 16:12 发表 http://bbs.macd.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凡是讨论大狗的贴请到〖网站事务处理〗 !
呵呵,
难道是实发封的?:*29*:

yuxiang022 发表于 2008-4-5 18:42

:*19*: :*19*: :*19*:

wadvd 发表于 2008-4-5 18:44

支持一下!

zhongyuzzz 发表于 2008-4-5 18:47

支持,关于谁是谁非的贴子应该到网站事务版区,而不应该在实战版。
之所以MACD经常出现这种混乱的现象,就是由于一贯以来一直管理力度不够、版规执行不严和长期纵容的结果,现在犹如收拾残局一样,所导致的难度将非常之大!!

大象73 发表于 2008-4-5 18:49

12年来的教训 千万别。。。

ycxjxj在此道歉,只说股市,不谈政治及其他

wyy1968 发表于 2008-4-5 18:51

:*19*:

hanfei0711 发表于 2008-4-5 18:53

哈哈伯 发表于 2008-4-5 18:54

顶顶 未来的 帖子

安心回家 发表于 2008-4-5 19:08

:*19*: 支持楼主,应该将不符合本论坛的帖子全部删除掉.:*19*:

洋洋哦 发表于 2008-4-5 19:13

原帖由 redsun2005 于 2008-4-5 18:40 发表 http://bbs.macd.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
难道是实发封的?:*29*:

呵呵,偶中午来看了上面那么多斑斑,猜测的第一个是实发还有就是未来,不会是其他的人

回到未来 发表于 2008-4-5 19:25

1.大狗是我封的
2.大狗可以去投诉我,如果他觉得冤枉的话
3.别让我看见脏话骂街的!看见不轻饶!论坛是有规矩的,不是菜市场。
4.实战版,不要把它搞得乌烟瘴气,骂街者,后果自负。
5.关于禁言大狗,本来只是对于他一个无聊水贴,扣分警告,可是才1分钟,他就用论坛短信出言不逊。我不管你是谁,大腕也好,普通看客也好,如果连对人起码的尊重都不会,这个人算什么呢。学炒股,先做人!
6.那些别有用心的马甲,要引以为戒

mrxjc2003 发表于 2008-4-5 19:25

已经清仓,看大盘表演。

rfyzf 发表于 2008-4-5 19:27

dddddddddddddd

回到未来 发表于 2008-4-5 19:34

http://bbs.macd.cn/thread-1382523-1-1.html

MACD实战区事务处理规则


〖实战看盘交流版〗版规
为了创造良好的交流环境,规范会员的交流行为,加强对实战看盘版版面的管理,在执行坛规的基础上,根据本版工作实际,特制本版规。
一、国家严令禁止的互联网发贴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会员发贴一定避免涉及以上内容,一旦发现必定从重处罚。重复恶意发布的,我们会报告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二、本版帖子的主题内容为谈实战理念、说实战技法、实战看盘交流及股市动态的探讨、分析。凡是与上述主题内容不相关的帖子版主有权移送其他版面,对于多次沟通继续乱开主题帖子的会员予以扣分,禁言、封ID。
三、本版杜绝具有挑衅、攻击性的帖子,禁止开主题帖或在跟帖中辱骂、攻击他人。
四、本版谢绝一句话主题帖子,以及内容重复的帖子。



MACD实战版事务处理细则
一、惩罚细则

(1)、对初次违反国家严令禁止的互联网发贴内容予以主题帖删除;若违反两次(含)以上者予以删除ID。并对举报人予以积分奖励。
(2)、对开主题帖挑衅、辱骂、攻击他人者,予以禁言1周,一周后由本人提出改正意见后恢复发言。对恢复再犯者予以删除ID。对举报人给予积分奖励。
(3)、对在跟帖中挑衅、辱骂、攻击帖主者,予以禁言1周,一周后由本人提出改正意见后恢复发言。对恢复再犯者予以删除ID。对举报人给予积分奖励。
(4)、对于跟帖中挑衅、辱骂、攻击其它跟帖者,予以警告,并禁言3天;3天后由本人提出改正意见后恢复其发言。对恢复后再犯者予以禁言1月。对举报人给予积分奖励。
(5)、对于相互辱骂、攻击者双方予以警告,并禁言1周;1周后由本人提出改正意见后恢复其发言。对举报人给予10分奖励
(6)、对实战版主题无关的主题贴,做警告、移动处理;若反复发贴不听劝告的,予以禁言1周,一周后由本人提出改正意见后恢复发言。对举报人给予积分奖励。
(7)、对重复发贴、跟贴、甚至盖版的行为。若属无心误操作,或论坛技术故障导致的,做删除重复贴的一般技术处理。对于恶意灌水的,做扣分处理。
(8)、发贴遵循文明礼貌,谦逊和气交流的原则。对自吹自擂,打击他人者一律关闭交流,自然沉底。
(9)、 MACD论坛是股民自助论坛,禁止拉会员行为。一旦发现,封ID。对举报人给予10分奖励。
(10)、为维护论坛自身利益,禁止非法做广告行为,禁止非法连接其它网站、论坛的行为。一经发现,封闭ID。对举报人给予积分奖励。
(11)、对于一句话主题、水帖一律关闭。
二、其它事务
(1)、本版内一切事务(建议、咨询、举报)在本帖中提出,对合理意见给予奖励。
(2)、若帖主发现在其跟帖中有攻击、谩骂行为时应及时向本帖反映,若未及时主张引起的双方攻击、辱骂事件按处罚细则(5)处理。若及时在本帖中反映后,引起的双方攻击、辱骂事件按处罚细则(4)处理。
(3)、若发现违反坛规和版规的帖子时,请及时点帖子右下角“报告”进行举报,举报人将获得积分奖励。
(4)、对版主管理有疑义的可用短信与相关版主或者版区总版主联系,也可在〖网站事务处理〗提出申诉,及时沟通处理。
(5)、本实战版事务处理细则试行1月。望各位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凡提出建议者给予10分奖励,意见被采纳者给予88分奖励。
                                                                     
                                                                        MACD实战看盘交流版
                                                                         2008年3月20日

wzq_009 发表于 2008-4-5 20:33

:) :)

印象派教主 发表于 2008-4-5 20:37

:*19*: :*19*: :*19*:

redboats 发表于 2008-4-5 20:39

支持,大家文明一点吧:*19*:

ajinjin1230 发表于 2008-4-5 20:43

njhw8899 发表于 2008-4-5 20:45

非常支持!!!:*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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