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利好——短命变长命了
北京:开发商要对房屋质量负责50年 新政下月实施2010年05月27日 15:29 凤凰网房产综合
开发商要对房屋质量负责50年
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中首次明确提出了建设单位对所
建设的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全面负责。这意味着在一般住宅50年的设计使用年限内,房屋产生
的质量问题开发商都要负担相应责任。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应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并对所建设的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全面负责,
建设部门的项目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质量管理机构和直接负责主管人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
主管人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应具有2年以上类似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经验,持有法人单位的授
权委托书。
近日颁布的《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标准》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单位或开发商将
承担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并承担发生费用。但在使用几年以后,房屋出现了裂缝、漏水等质量问题
,业主首先想到的一般都是找物业公司维修解决。而在通知中,明确了在一般住宅50年的设计使用期限
内,开发商将对住宅质量负责,物业公司不再代人受过。(来源:中广网)
新政将于下月起实施
开发商不得随意压缩合理工期,降低质量标准。建筑企业一年内因为工程质量被处罚3次的,将责令限期
整改。昨天,市住建委公布《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下月1日起实施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5月27日 15:29 凤凰网房产综合 相关报道:
中国建筑短寿 网友痛心背30年贷款买30年寿命房
2010年04月07日 08:20 新华网
中国每年消耗全球一半的钢铁和水泥用于建筑业,产生了巨大建筑废物,现在政府号召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建筑质量,将目前30年的建筑平均寿命延长至100年。
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在近日举行的第6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上说,我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20亿平方米新建面积,相当于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钢材,而只能持续25~30年。很显然,如此短寿的建筑每年将产生数亿吨建筑垃圾,给中国,乃至世界带来巨大的环境威胁。
相比中国的30年平均建筑寿命,发达国家建筑,像英国的平均寿命达到了132年,而美国的建筑寿命也达到了74年。
其实,“国内新住宅平均寿命仅30年”早在2006年举行“全国第七届建筑物改造学术研讨会”上就提出来了。而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100年。
为什么“短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司长陈宜明表示,房屋自身的建筑质量问题和政府的盲目拆迁是建筑“短命”的重要原因。
原因一:质量差案例:上海“楼倒倒”
设计缺陷使得一些建筑“未老先衰”,不堪续用。一些开发商为最大化降低成本,往往以牺牲建筑的某些功能,尤其是“超前”的功能为代价。而2009年不断出现的“楼倒倒”、“楼脆脆”等建筑质量问题,给政府敲响了警钟。
2009年6月,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一幢13层在建商品楼,因施工程序错误形成地基压力差,楼体整体倒塌,造成一名工人死亡,被网友称之为“楼倒倒”。2009年7月,南京城南花神大道入口旁正在施工的“中兴大楼”靠近公路一侧发生塌方,被网友称之为“楼脆脆”。
原因二:乱拆迁案例:南昌四星酒店拆除重建
南昌市1999年建成的、被评为优质工程的四星级五湖大酒店,今年2月6日被爆破拆除,要在原址重建一座五星级酒店;福州市台江区内一所投资1500多万元刚刚建成的现代化小学,因重新规划建中央商务区,即将被拆迁……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吴伟说,规划滞后、混乱,与未来城市发展步伐不协调,建筑质量再过硬也难逃“夭折”厄运。一些地方甚至存在“规划跟着领导变”的怪现象,领导换一届规划就得调一回,一些“年富力强”的建筑因此被拆除时有发生。
“短命”危害大
建筑“短命症”流行,不仅造成经济负担、资源浪费、环境压力,还会导致一些权属纠纷。
危害一:耗资巨大
上海市高级经济师顾海波曾算过一笔“建筑短命”浪费账:2005年全国城镇住宅建筑面积达99.58亿平方米,以平均每平方米建安造价1000元计算,如其使用寿命由平均30年增加为50年,则可节约6.67万亿元,可用来建造100万元一所的希望小学667万所。
危害二:污染环境
大量尚处于使用年限内的建筑被拆除,还会造成资源耗费,并因产生大量粉尘和废弃物,增加环境负荷。我国著名土木工程专家、工程院院士陈肇元不无担忧地说:“‘短命建筑’的后果相当严重,不仅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更对人类生存环境构成威胁。如不采取措施,今天建成的工程二三十年后甚至在更短的时间内又将翻修或拆除重建,我们就会陷入永无休止的大建、大修、大拆与重建的怪圈之中。
危害三:社会问题
现在商品房住宅的产权是70年,比其平均使用寿命周期要长40年,建筑“短命”所造成的“权证在、物业亡”的脱节现象,将引发一连串的社会问题。 央视《焦点访谈》披露,扬州市政府将一块不到十年前卖出去的土地,再一次以旧城改造的理由拍卖出去,而入住才七年的小区业主面临被拆迁的厄运。这个新闻给我们描绘了一个非常恐怖的景象:只要楼价持续飙升,地价也跟着飙升,只要拆迁补偿成本低过地价上涨幅度,你花了一生积蓄购买,而且房产证上白纸黑字写着70年使用年限的房产随时可能被重新拍卖!看来不用等到你的房子因为质量不行倒下,钩机分分钟都会开进你的家里拆迁!用新闻主角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处长卞广骥的话说:这还是全国普遍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看来多么庄严的法律也挡不住攫取财富的贪婪之手。
宪法和1986年出台的《土地管理法》都规定,我国实施城市土地国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可避免地遇到土地转让的难题,于是就出现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新鲜事物”。而商品住宅土地70年使用权限则是在1990年《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才明确的。去年就曾爆出青岛有20年土地使用年限的住宅到期的新闻。“扬州事件”恰恰暴露出现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本身所存在的漏洞 962你可幸福乐 你如果不能大力宣传这样的报道,你的新房子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人家私下拍卖的,钩机就会来到你的家门。 充分利用网络的阵地保卫我们家园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是你义不容辞的义务。 住宅建筑的短命就是家园的短命,家园的短命就是-----的短命。 为了钱。现在人都疯了。~
我劝天公重抖擞。。。。 上面的意思:不要买小开发商的房子 要买大品牌的 强加入老百姓头上的一把利剑 原帖由 悟空1975 于 2010-5-27 17:19 发表 http://bbs.macd.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上面的意思:不要买小开发商的房子 要买大品牌的
#*29*# #*29*# #*22*# #*22*# 50年……,开发商都换了几轮了 一般都是为了一个项目,成立一家***子公司,房子卖完后,就注销掉了,或破产清盘;
据传 质监部门监守自盗,某些地方的职能监管部门的工作对外招标外包,(药、疫苗、.......) #*27*#
50 年? 找谁啊? —————— 晕 ,晕了几十年啦,而且这两年越来越晕啦 #*27*# 为啥说是利好?#*31*# 质量保证是一方面,现在房价降不下来,这是房产商对抗政府的又一次胜利!
三套房贷又开始了 是调控无能!
利益集团控制下的中国共产党 这个一定要顶。问题是许多开发商,成立几年后就消失了,怎么办? 人民土地人民用,人民住房人民建,开发商们快滚蛋,重庆模式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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