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心周到 发表于 2014-7-26 14:19

鑫富药业“妙手回春”,联合证监会“瞒天过海”

《公司直击》鑫富药业一个月“治好”亿帆生物全景财经宽频---大型财经证券电视节目---《交易日》
人们常用“药到病除”来形容医生医术精湛和药物疗效好,在这方面鑫富药业可以算得上“神医”了。鑫富药业的神奇体现在医治公司上面,其拟卖壳给亿帆生物,但是证监会认为标的公司存在很多问题,否决了卖壳方案。而鑫富药业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面,就“治疗”好了亿帆的诸多问题,再次上报方案,还居然给通过了。其中到底存在什么蹊跷呢?全景网对此做了详细报道,盘点如下:一、会计基础薄弱,会计数据存假业内人士指出,会计基础薄弱是很严重的问题,标的公司或存在偷税漏税、虚增利润的问题。2011年和2012年,亿帆生物营业收入为5.09亿元和7.94亿元,对应的净利润分别是148.21万元和4307.78万元。亿帆生物2012年的营业收入在同比增长56%的情况下,净利润却同比增长了2806.54%,这一点从会计角度来讲是不可能的,评论员吴佳指出,这样的数据显示“公司已经到了随心所欲(拟制会计报表)的程度了”。此外,吴佳还指出“会计基础薄弱是不可能在几个月内就能解决的”。
二、一审不过二审过,是否同一拨人在审核?针对证监会指出的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薄弱,内控制度不规范的问题,鑫富药业只是说借壳方一直在加强内控建设,但是对于会计基础薄弱问题只字未提。对于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会计基础薄弱”问题,为何在短短几个月后的二次审核中获得有条件通过呢?证监会是否是在自己打自己的脸?还是根本不是同一拨人在审核?如果不是同一拨人审核,为何评审标准差距如此之大?这样的审核怎能让大众信服?
三、证监会措辞模糊,疑为自身留余地会计基础薄弱,到底怎么个薄弱法?是会计报表不符合标准?还是会计数据不真实?证监会“薄弱”一词展现的问题可大可小,给自己留足了余地,我们有理由怀疑只要鑫富关系处理到位,那么问题可以小至忽略不计。如果真是这样的情况,我们证监会的威信何在?脸面何在?为什么不能向大众公布具体情况,用大家看得懂的语言,看到证监会审核制度到底审了什么?而是用这种模棱两可的字眼挑战大众的信任讽刺大众的无知?
四、鑫富私底下到底做了什么工作,有着怎样的内幕,使得证监会审核形同虚设国务院几个文件,特别是3月24日的关于优化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中讲到要取消资产重组的审批,这一条证监会一直没有落实。说它是实质性审批,但又不承担责任,所以出现了一审不过二审通过这样的情况。而这整件事情太蹊跷了,用极短的时间能够解决相当复杂的问题,不知道鑫富私底下到底做了什么工作,有着怎样的内幕,使得证监会审核形同虚设。证监会为什么要花时间去做这种形式审核呢?这个案例相当有说服力,证监会审批制度确实应该做彻底改革了!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一定誓死举报,希望证监会能给予大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eisenchen2014 发表于 2014-7-26 14:26

你Y活够了?敢和证监会叫板?你是不是打算通知中纪委啊?好好炒你的股!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握手言欢 发表于 2014-7-27 10:38

然而,投资者往往很容易上当、被欺骗。从根本上说,这不能埋怨投资者的盲从,归根结底是监管不力所致。那么多国际投行,那么多乌鸦嘴忽悠中国中小股民,至今受到查处的有几个呢?

水芙蓉宁 发表于 2014-7-27 15:17


 为什么机构无需持有老股就可打新股呢?他们信息灵通,亏损较少,盈利较多,为什么他们却不需要先买老股呢?而且还不需要先打钱进去,而对中小散户则刁难到这么苛刻的程度。

9981664 发表于 2014-7-27 15:27

:WX::WX::WX:

rosis 发表于 2014-7-27 15:50

2011年和2012年,亿帆生物营业收入为5.09亿元和7.94亿元,对应的净利润分别是148.21万元和4307.78万元。

多么正常的事啊?怎么到下面就变味了?文明用语不看看基数?

亿帆生物2012年的营业收入在同比增长56%的情况下,净利润却同比增长了2806.54%,这一点从会计角度来讲是不可能的。

sgtagsg 发表于 2014-7-27 15:56

用这种模棱两可的字眼挑战大众的信任讽刺大众的无知?

asggs 发表于 2014-7-28 10:36

会计基础薄弱是不可能在几个月内就能解决的”

揉揉胳膊 发表于 2014-7-28 14:51

   如果像鑫富这样的虚壳企业都能够在股市为所欲为,那么我们证监会的诚信何在,股民的利益又何在!如果我们广大股民感觉不到证监会的诚信,股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那么我们就会合理的认为证监会和鑫富存在利益输送关系,那么我们只有向上级有关部门反应,誓死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统一规划 发表于 2014-7-29 10:20

希望证监会能给予大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扥发给特别 发表于 2014-7-30 10:19

买了这样的股票,也就进了骗子设的陷阱,是小散户的悲哀。真希望懂法律的股民,能伸出正义之手,将骗子公司告上法庭,还小股民以利益!

散热膏药 发表于 2014-7-30 16:08

“违法者先富”这种畸形的社会现象,有损社会公平和正义。

林荫街道 发表于 2014-8-1 10:13

针对证监会指出的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薄弱,内控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悉心周到 发表于 2014-8-8 10:50

到底怎么个薄弱法?

时至今夕 发表于 2014-8-9 14:49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啊

握手言欢 发表于 2014-8-10 10:04

啃噬我国经济市场的底层

水芙蓉宁 发表于 2014-8-11 10:38

是一种公开的"抢劫"

hfdshd 发表于 2014-8-16 17:05

希望证监会能给予大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sahfnsjfb 发表于 2014-8-17 11:06

到底怎么个薄弱法?是会计报表不符合标准?还是会计数据不真实

hfdshd 发表于 2014-8-18 14:14

如果真是这样的情况,我们证监会的威信何在?脸面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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