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悠悠 发表于 2003-10-30 23:39

比赛事务专贴

双周荐股比赛参赛规则及奖励办法

    为了不断发挥MACD论坛的人力资源优势,充分展示广大会员股票操作的实战能力和选股技巧,为会员会员选股提供参考,并进而通过《金融技术分析》期刊扩大macd论坛在国内外的影响,经过论坛管理层研究,决定从8月1日股市收盘开始开展”双周荐股比赛”活动。
   一、参赛规则
    1、凡是macd论坛注册会员均具有参赛资格(从11月开始限定积分为100分以上),参赛选手可以随时参加比赛,参赛品种为沪深证券交易所挂牌流通的A股,
      2、比赛形式:实行双周单一荐股制,即以两个交易周为荐股周期,在两周内只有一次买进、卖出机会。
    3、买入价格计算:不在交易时段内跟帖限价买进的视为最近交易日(交易日停牌的则按照无效处理)开盘时此价挂单;在交易时段内即时跟帖视为此刻挂单买进,(如有争辩按此时盘中1分钟K线的最高价统计);所有发帖只有最近交易日15时前有效, 未成交的要重新发帖.
    4、卖出价格计算:以发帖时的最近交易日挂单卖(指明具体价格),没有成交的次日要重新发帖;没有发帖卖出的一律以比赛结束周的收盘价为卖出价。
    5、没有涨跌幅度限制的股票不计参赛;除权的股票按除权后的价格计成绩。
    6、会员发帖后不准编辑和删除帖子,可以用“引用”跟帖纠正前帖内容,但已经成交的不予更正。
    7、成绩计算和排名:不扣除税费。按照个股的卖出与买进价格之差排出名次,凡是高于两周大盘涨幅1%的都进入名次。 赢利没有超过1%的本次比赛无效。
    8、发帖时一定要写明价格,股票代码和股票名称, 缺一者或名称与代码不符的不计成绩。   
    9、比赛时间调整时以发帖通知为准。
    二、奖励办法
    获得双周荐股比赛冠军的选手授予”双周荐股冠军“称号,开通专家团权限,奖励正式版飞狐交易师软件一套(价值980元/套);
    获得双周荐股比赛亚军的选手授予”双周荐股亚军“称号,开通认证会员权限;
    获得双周荐股比赛季军的选手授予”双周荐股季军“称号,开通进入会员软件版权限。
    其他高于两周大盘涨幅1%的选手,4—6名的选手分别奖励15分、12分、9分、7——10名的选手每人奖励6分,其他的获得名次的选手一律奖励4分。   
    三、组织领导
    双周荐股比赛具体组织工作由技术区总斑竹乐悠悠负责,实战交流版具体负责实施。    论坛专人负责统计,但由于统计工作量大,有的时候难免发生误差, 全体会员共同监督,若发现统计错误望在统计出来后2天内短信通知组织者,否则依照论坛的统计为准。
    比赛规则的解释权和最终裁决权在MACD论坛“双周荐股”比赛组委会。
 
    特别感谢飞狐交易师的支持!

                                                         2003年10月30日修改


附:发帖规格: 价格买代码   名称
如:9.22元买   600000  浦发银行

各位网友如在参赛中有什么问题或建议,可在本贴后跟贴.

[ Last edited by 乐悠悠 on 2003-10-31 at 23:26 ]

维和队 发表于 2003-10-30 23:42

看看你的发帖时间, 是否也改改.

诸子百家 发表于 2003-10-30 23:43

坚决支持,希望MACD越办越兴旺.

不过,原先比赛规则8条是:发帖时一定要写明价格,股票代码和股票名称, 缺一者不计成绩。已经写的很明确了.所以名称与代码不符,就不能计入成绩,就应按照相关规定办事.

http://bbs.macd.cn/viewthread.php?tid=315109&fpage=2

[ Last edited by 诸子百家 on 2003-10-31 at 00:02 ]

七嘴八舌 发表于 2003-10-30 23:44

坚决支持, 坚决拥护!

林杰峰 发表于 2003-10-31 01:00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重支持

实发 发表于 2003-10-31 08:26

支持.

marshallxun 发表于 2003-10-31 08:36

坚决拥护哎

双林 发表于 2003-10-31 08:48

坚决支持、拥护!

fsl668 发表于 2003-10-31 08:53

坚决支持, 坚决拥护!

短枪手 发表于 2003-10-31 08:55

坚决支持和拥护!!:D:D:D希望MACD越办越红火!!!!!!

quen 发表于 2003-10-31 09:01

坚决支持、拥护

淘金狐狸 发表于 2003-10-31 09:02

大力支持!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让我们做的更好!

潜望镜 发表于 2003-10-31 09:08

大力支持!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让我们做的更好!
让我们在乐站长带领下,比赛和实盘大大收益!

ucan 发表于 2003-10-31 09:42

好啊,我也要参加

小财 发表于 2003-10-31 10:14

请问,与原来规则的主要变化在哪里?

任永泉 发表于 2003-10-31 12:46

大力支持!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让我们做的更好!

wolfwing 发表于 2003-10-31 14:19

这回马甲不能参加比赛了!

惊涛拍岸 发表于 2003-10-31 16:34

有空再来

hdstny 发表于 2003-10-31 16:55

以后我也来参与一下。

herry2000 发表于 2003-10-31 17:15

改得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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