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ue 发表于 2004-11-4 22:28

如消息确切,这将是激励市场的一个因素。也是把劵商从死海的边缘拉了上来! 市场一定会有所反映!

好兵成帅 发表于 2004-11-4 22:31

值得关注

天天66 发表于 2004-11-4 22:43

利好不利好,要看市场的反应!

jr 发表于 2004-11-4 22:47

看看可以质押的股票不多啦

第十二条 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贷款人不得接受以下几种股票作为质物:

(一)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二)前六个月内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最高价/最低价)超过200%的股票;

(三)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股票;

(四)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五)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jinni2 发表于 2004-11-4 22:50

ding!!!!

我本好色 发表于 2004-11-4 22:52

假如每星期作案一次,那得连续作案18年

再不炒股 发表于 2004-11-4 22:53

你没见过利好吧?

红绿太极 发表于 2004-11-4 22:54

:*22*::*22*::*22*:

liuxum 发表于 2004-11-4 23:06

利好???----可惜-个体投资者不可以质押!

slm196 发表于 2004-11-4 23:08

这也叫特大利好.
特大利好;明天开始全流通!!!!!!!!!!!!!!!!!!!!!!!!!!!!!!!!!!!!!!!!

黄牡丹 发表于 2004-11-5 09:21

银行起到帮券商锁仓的作用,而且锁的稳定,相应的流通量

可以变小,锁仓的同时又给券商贷款,有利券商自救,所以

说对券商是利好!

看雪2 发表于 2004-11-5 09:25

呵呵,看看大盘走势怎么样!

黄牡丹 发表于 2004-11-5 09:36

Originally posted by 黄牡丹 at 2004-11-5 09:21
银行起到帮券商锁仓的作用,而且锁的稳定,相应的流通量

可以变小,锁仓的同时又给券商贷款,有利券商自救,所以

说对券商是利好!

纵上所述,银行起到间接入市护航的作用,所以说是特大利好!

黄牡丹 发表于 2004-11-5 10:14

利好的转换还需时日,有利于稳中选券商自救股!

jwmjyl 发表于 2004-11-5 10:38

看市场的反应!

金火 发表于 2004-11-5 11:57

这应该是特大利空.........而不是利好.......要分清楚......

别自己把自己给弄糊涂了.......

lcm_z 发表于 2004-11-5 12:23

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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