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st edited by yngs on 2004-12-31 at 22:13 ] 花开花落又一年,祝朋友们能在2005年有好的收获! 没什么好奇怪的;99年到2001年走了二年多的牛市.
2001到2004走三年多的熊市也应该.
熊市走完了也就该牛市再来了.
本周;市场跌幅大的股票只要看一看就明白了全是没人要的烂货.
2004年底市场平均价是9元,2004年底市场平均价是6元.
2005年底会是3元吗?
我看这轮熊市不可能.
再说,盘面都以讲的很清楚了该进场的主力早就进场埋伏好了.
这根本就不用多说.
下周,就是创新低也就只当是2001年2245点反过来看好了.
牛熊市循环我这是第4次,老运动员了. 5!5!5!
一唱雄鸡天下白,
这就是2005。 几年以来、几个月以来离场的投资者,做为场外投资者,他们的利益也需要保护,所以2005年非常有可能是 保护场外投资者年 !什么意思大家该明白吧! 新年快乐
新的一年新的气象
新的目标新的理想 祝各位新年快乐 ! 有牛市,也是个小小的。然后还是股价往净资产靠,甚至更低。 新的一年了,
祝大家新年快乐!
开盘后大盘还会继续运行,
在指标股的保护下,
指数没有破1259点,
但此点位已经没有意义,
昨天跳水的和创新低的股在增加,
说明市场再次运行到补叠阶段,
随着惯性,
大盘还要向下走,
这个过程中再来一个大阳还是有可能的,
个人预计在1200点产生行情,
但千万别在黎明前倒下. 再有一周的筑底可以反弹了,明年的春天是暖的 跌多了要涨,
涨多了必然下跌.
这是自然的规律,
我们应该做的是
-------做自己能够把握的.
从西方股票、期货投资大师的经历中,
看到了他们在惨遭失败后的大彻大悟。
我们的股市中能有多少人交了学费,
接受教训后不再犯相同的幼稚的错误的呢?
投机市场只有少数人能够赢利,
这个规律永远不会改变。
我们不可能,也没有能力改变市场。
那么我们就应该学会利用市场的机会,
按照自己经过实践检验的交易系统操作。 大盘还没有见底的味道,大家还需多一点冷静,2005年会是收获的一年,大家加油了!!!!!! 谢谢融版,新年快乐。也祝大家万事如意!
目前大盘继续在赶底,个股也在普跌,还应多看少动,等待做多的契机! 上周5,深证A创327.82新低,2市B股暴跌,显示下跌进行时.
个股:大幅下跌的逐渐增多,诞生2只仙股.
对上周的乐观预期属于美好愿望.
在没有止跌迹象时,空仓观望. 预祝2005年股市顺顺发发发
祝大家:新年快乐 吉祥如意 !炒股发大财!!
从下个月开始就要公布年报,上市公司业绩开始重点关注。一批预增预盈概念的个股排在涨幅榜的前面,提前关注业绩浪。同时注意股市政策变动。元旦快乐!
贴一图,仅供参考! HAPPY NEW YEAR!!! C股市场属于无形市场解决股权分置重要步骤"国九条"暗藏玄机时值岁末,“国九条”大部分内容已经开始得到落实,其中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也随着非流通股转让规则的出台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这是否意味着如一些市场人士所理解的自然接轨式的“全流通”呢?
仔细重温“国九条”,记者赫然发现其中早已对这项股市新政的有关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表述,两者遥相对应近乎完美。“国九条”在要求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时明确提出:要规范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份的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稳步解决目前上市公司股份中尚不能上市流通股份的流通问题。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要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其实,在今年9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以及10月份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反复要求抓紧落实国九条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以来,各项相关政策无不是围绕着贯彻落实国务院九条意见而相继出台,非流通股转让规则显然也正是落实“国九条”关于“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具体体现。
然而,该政策甫一出台便在市场造成了严重的分歧与争论,一些市场人士纷纷据此臆断这将使非流通股与流通股股价接轨进而自然地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而流通股股东利益将不会得到妥善保护。受此影响,上证指数1300点铁底被一举击穿,此后更是距离1259点的全年低点只有一步之遥。
这显然不会是管理层的初衷,市场的理解似乎出现了偏差。
首先,非流通股转让规则只是将现有的非流通股转让进行规范,“C股市场”应属于无形市场的概念,其并不组织非流通股的流通。而“国九条”中流通的概念显然是相对于非流通而言,也就是说流通代表着进入二级市场上市,因此,规范后的非流通股转让并不具备非流通股份进行流通的性质。
其次,由证券交易所提供非流通股股份公开转让信息服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非流通股的流动性,但是也应该看到,非流通股份转让的流通性毕竟与流通股的流动性具有天壤之别,此外《规则》还对参与非流通股转让提出了诸多要求,这将使非流通股的转让局限在一个特定的少数范围内,而不适合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参与。
事实表明,目前一些非流通股如果拍卖通常事先会进行公告,公告并没有使得非流通股的拍卖价格得到大幅提升,相反,一些公司由于前景不明,其非流通股反而屡屡陷入流拍的窘境。那么,除了一些具有垄断或优质成长性的公司,如果规范后的非流通股股份转让价格不能较目前得到明显提升,届时没有进一步的政策动力市场又如何一步过渡到全流通呢?
第三,国务院九条意见明确提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时要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解决股权分置的过程中流通股股东利益必然将会得到妥善保护。
解决股权分置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非流通股转让规则规范了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份的转让行为,可以说仅仅迈出了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的第一步。然而,投资者最为关心的也最令其产生疑惑的是,解决股权分置的下一步将走向何方?可以说这种不确定性成为导致一些投资者产生理解偏差的重要原因。
熊市中市场投资者的心态是脆弱的,这时更应该得到管理层的政策呵护。“国九条”中也对此明确提出,在出台涉及资本市场的政策措施时,要充分考虑资本市场的敏感性、复杂性和特殊性,为市场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有消息称,证监会将对非流通股转让规则作出修改。但是,除了规则本身,更重要的或许是如何以更为灵活的态度落实国九条,在解决股权分置的方向、对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保护等方面尽快给予投资者一个明确的预期。(记者董砚龙)
-摘自: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