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旋转 发表于 2005-5-14 09:49

我们是小散户,这种事可以想想,但不要抱希望,也不能指望从这上头弄到钱。

rcyj 发表于 2005-5-14 15:27

幻想过多是要付出代价的!

幻想过多是要付出代价的!

温言 发表于 2005-5-14 18:15

心似白云常自在,意如流水任东西。

“5.19”六周年纪念日的来临,让市场期待一波大牛市行情能够带领大盘走出低谷。中国股市能否在6年以后,再现当年的牛市行情呢?我认为,尽管股指创出新低,但两市最少也有两成左右的个股飘红,大盘技术性的反弹力量已经隐约可见。但目前不会有大的冲动性上涨,而股价结构将发生根本性的调整。

温言 发表于 2005-5-15 08:17

冷风会拂去我心头的躁热

我国的信用体系有两个重大缺陷:一个是极不稳定,另一是极不平衡。第二个缺陷往往被忽视,其实它对社会经济的危害性甚至比第一个还大。我国社会资金约80%是由金融体系分配的,其中,由银行分配的比例占到70%以上,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间接融资为主的体系。可是,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体系呢?简单地说,这是一个高度倾钭、极不平衡的体系。近十几年来,通过银行体系实现了资金配置上的高度集中和倾钭。它的特点就是把农村的资金转移到城市,把内地的资金转移到沿海,把中小城市的资金转移到大城市,把中小企业的资金转移到大企业;与此相对应的就是,农村金融的缺失,内地区域金融的缺失,中小城市金融的缺失,中小企业金融的缺失。这个高度倾钭的、单一的金融体制,加剧了我国经济的不平衡,背离了经济多样化、多层次的现实。虽然,资本市场有一定的发展,但总的来说,资本市场只是稍稍改变了企业的资本结构,增加了直接融资的比例,但没有改变我国信用体系极不平衡的特点,甚至它还加重了不平衡,因为资本市场主要增加了大企业的融资手段,对于农村、内地、中小企业帮助不大。这样的信用体系也是大量产生风险的原因之一,同时,也使大量社会资金屯积在货币流通领域,造成资源配置上的浪费。现在,有必要从整体上筹划一个多样化、多层次和相对均衡的信用体系,来适应经济多样化的现实和均衡发展的要求。这种信用体系的完善,需要多部门的配合,需要有整体性的安排,并不是一个单纯的金融问题。它尤其需要财政与金融的协调一致。如可以用贴息和不良资产分类核销的财政政策,引导信贷资金流向;财政与金融部门共同支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共同支持发展中小型民营银行和社区性银行;共同支持产业投资基金和各类风险投资等

神掬 发表于 2005-5-15 18:58

平和思考

近两日来持续走强的,与股权分置沾上边的试点概念股均出现了大幅回调的迹象。虽然清华紫光、诚志股份、泰豪科技、紫光古汉等“清华系?个股在周三全线上攻,但时隔一日后这些股票却位列跌幅板的前列。其中尤以清华紫光出现放量下跌为最,全日呈几近跌停的走势,收盘跌幅达8.35%。
这显示市场对股权分置后的前景不表乐观,近期短线获利的投资者正在开始吐现。

xiegaofei 发表于 2005-5-15 19:46

这个世界,没有用钱办不成的事。

君子儒 发表于 2005-5-15 23:38

看法

五一长假前,中国证监会发出《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了解决中国股市这一最大问题(是不是最大问题值得商榷)的序幕。应该说,证监会的通知出发点是好的,积极的,意图也是希望股市立竿见影马上反转只涨不跌的。但是,结果却是适得其反的,起码是事与愿违的。原因在哪里??
第一,证监会关于试点的思路是错误的。虽然通知中也提出“试点上市公司股东自主决定股权分置问题解决方案”,但是什么样的公司可以进行试点,什么样的方案可以进行试点,试点的时间和节奏快慢都还是要证监会来掌握,说白了,就是一个权力的思想还在作怪。实际上,试点应该提出一个标准、规模和时间,让市场参与者非常清楚地看到它的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从而作出自己的判断。
第二,试点的思想还是一个短期行为的思想。通知中要求非流通股股东作出承诺,在取得流通权后第一年不能卖出,第二年卖出数量不超过5%,第三年不超过10%(对持股数量在5%以上的)。且不说有多少非流通股东持股数量在5%以下,也不说非流通股东会不会通过其他方式将持股数量减少到5%以下,就算是按照通知去做,也只能保证在三年内非流通股减持的压力不大(真的不大?),那么三年后呢?也许有人认为三年后的事谁能说得清,也许三年后“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了,但总之通知所提的思想是短视的思想。实际上,非流通股取得流通权后就是流通股了,流通股的交易有公司法、证券法约束,不需要另外再作约束。反过来说,如果要作另外约束,也不是只约束三年就万事大吉了。
第三,通知对一些技术问题的规定不明确或不完善。如通知中对具体试点方案没有提出要求,但在审批中则必须对方案进行筛选,没有标准如何筛选?再如,非流通股东提出的方案(或者说管理部门认可的方案)在股东大会上未能通过怎么办?是等待下一次投票一直到通过为止,还是修改之后再投票,再或者是结束试点?
第四,通知中所提的改革试点效果无法评判。是试点的股票上涨了就算试点成功,还是大盘上涨了才算成功?是股东会通过了方案算成功,还是非流通股平稳上市了才算成功?无法判断,甚至连试错的效果也无法判断。试点是一批一批进行的,不知哪些是成功的,也不知哪些是失败的。

温言 发表于 2005-5-16 07:28

勇敢一点

“底部区域” 沪市大盘1170点以下1050点以上建仓

rcyj 发表于 2005-5-16 12:31

“开弓没有回头箭”

尚福林称,对于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具体阶段划分和进展速度,取决于试点的效果和市场情况的变化。其中要着重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在进行股权分置的改革中,如何控制节奏,避免在一段时间内进行改革试点的公司过于集中影响市场稳定;二是市场秩序问题,按照“分散决策”的思路,每家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从酝酿到出台的过程中存在不确定因素,容易引起内幕交易和跟风炒作,必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君子儒 发表于 2005-5-17 00:00

勇而不敢者则生!

勇而不敢者则生!

liujunqmx 发表于 2005-5-17 03:35

任何机构、大户只要持有1/3流通股,就等于抓住了无限的获利机会或绝对优势地位

这无非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好看的假民主罢了
楼主可能忽视了我们的机构、大户的本性,它们不是与公司(非流通股东代表)一伙的吗?
所谓"方案"无非是牺牲散户和国家的利益,来达到机构、大户(个人/少数人)和公司(非流通股东代表)的共赢

色愉 发表于 2005-5-17 12:06

清醒

58楼liujunqmx清醒,不要心存侥幸!

jiangls 发表于 2005-5-17 13:05

没有想的那么容易。

笨的气死庄 发表于 2005-5-17 15:51

好个屁阿

看看0933 不同意它的方案   它就不分红

所谓的股东 拗得过上市公司吗

温言 发表于 2005-5-17 21:07

真知灼见

那么幻想过多

cjy2004 发表于 2005-5-17 22:03

Originally posted by 腐败党 at 2005-5-10 08:29
幼稚啊! 我是非流通股东,只要谈判时只要一个条件就可以我的非流通股全流通

总股本10000万股
非流通股7000万
流通股3000万
股价5元

某大户机构持流通股1000+1 万股   成本为5005万

我和该机构达成内幕 ...
完全赞同,并且不需这么多钱或股,因为“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而流通股东是不可能到齐的,尤其是大部分中小散户是不会到的,因此没有必要持有1/3的流通股。最终被卖的肯定是中小散户。

zhangpengzz 发表于 2005-5-17 22:46

结论,无论哪种结果,倒霉的都是散户!你还真以为散户的利益会被保护啊?太幼稚了吧!这么多年了,还没长大???

yimin2316_1 发表于 2005-5-18 02:50

Originally posted by 风清月晓 at 2005-5-10 01:09
谢!

多看!多听!多学习!多思考!


股民很无奈投机变成投资投资只好投机

人生本不幸嫖娼嫖成老公炒股炒成股东

容舒 发表于 2005-5-18 17:24

控盘主力故意布下的陷阱

安泰科技(000969)
用友软件(600588)
复星医药(600196)
邯郸钢铁(600001)
当事公司三缄其口,控盘主力故意布下陷阱

小风儿 发表于 2005-5-18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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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惊天大漏洞将造就划时代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