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laijieniu
发表于 2005-5-26 21:13
分析的好
gongyx
发表于 2005-5-26 21:24
研究 ,算得好。 !!!
new-killer
发表于 2005-5-26 22:03
现在只是心中不平,股上的不平,难道真的要搞到用武力斗争来???
stunsun
发表于 2005-5-26 22:24
dddddddddddd
iecyiecy
发表于 2005-5-26 22:33
学习,谢谢 !
蓝蝴蝶
发表于 2005-5-26 23:06
我以为,决策部门完全可以把全流通视为新上市,按照新上市标准规定全流通条件,比如,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於6%等,并为补偿除权後的股价净资产倍率、市盈率作一规定,如此,则可拦掉许多绩差与垃圾公司。理由很简单,圈了股东那麽多钱,却不能为股东创造利润,凭什麽再为它开一扇高额套现之门,让其获取不公平的高额利润?
haohao7895
发表于 2005-5-26 23:18
有见地
xuhwei2004
发表于 2005-5-26 23:27
可能需要一场大革命,否则既得利益者如何让步!?
股海无悔
发表于 2005-5-27 00:52
也就这个时候的论坛还算稳定。学习。
jjl
发表于 2005-5-27 01:24
"三一重工“的老总已经将全流通的动机说出来了:”资本平台“!!!
那么,无论怎么搞,都没有流通股东的份!
所以,我们应该支持基金经理的砸盘!这样,死了流通股东,非流通股东也好不到哪里去!
综合目前一些情况,如”转折年“之说,非常明显的表明,政府愿意股市崩盘,以后呢?看了”财富论坛“的老外言论,说明,死了流通股东,成全外资,是不容置疑的。所以,能承受损失的,眼睛盯住股票,随时换股。
呵~~~~因此,中国的股市,是吸引外资最后的沃土了!!!
kmcoolb
发表于 2005-5-27 01:56
路过看到顶
2832300
发表于 2005-5-27 06:44
ddddddd
df30
发表于 2005-5-27 08:04
路过看到顶
sun936352
发表于 2005-5-27 08:41
“不是跌得太多,而是没有跌到位”
hjsying
发表于 2005-5-27 09:03
后面说得不错
雨都孟军
发表于 2005-5-27 09:15
法与情——为全流通试点方案有感
法律诚可贵,
情理价更高,
唯有公平度,
相连两者桥。
qianniuhua
发表于 2005-5-27 09:16
学习中
smog
发表于 2005-5-27 09:25
sfl520
发表于 2005-5-27 09:44
研究 ,算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