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世家
发表于 2005-6-14 19:23
佛一点
发表于 2005-6-14 20:29
倡导用权证这一招来解决分置问题的人的脑子的确进了点水
解禁吧
发表于 2005-6-14 20:33
3楼说的对
marcopolox
发表于 2005-6-14 20:37
让那些嚷嚷着要T+0、做空的人明白为什么爆仓了要跳楼.
dryred
发表于 2005-6-14 20:42
这个东东好像一般人玩不来
动如龟
发表于 2005-6-14 20:48
还是不太懂,能再详细点吗?谢谢
喜欢吃鱼
发表于 2005-6-14 20:57
我才发现自己有加2分的权利,呵呵,第一次用,不知道有没有给你加上分。写的好啊。
铁公鸡
发表于 2005-6-14 21:11
第三十条 行权申报指令当日有效,并不得撤消。
怎么不能撤単?
13662000
发表于 2005-6-14 21:51
当时有认沽权证吗?
风里飞侠
发表于 2005-6-14 22:37
反对.
中国的股市没有做空机制,所以才会再10年内炒到2245点. 做多才能赚钱.
没有做空机制,才会跌时暴跌. 涨时暴涨.
中医世家
发表于 2005-6-15 12:53
中医世家
发表于 2005-6-15 14:17
shyplx276
发表于 2005-6-15 15:34
让那些嚷嚷着要T+0、做空的人明白为什么爆仓了要跳楼.
二傻子
发表于 2005-6-15 15:49
Originally posted by shyplx276 at 2005-6-15 15:34
让那些嚷嚷着要T+0、做空的人明白为什么爆仓了要跳楼.
那些人根本没入市,8成是网TE!!
benche
发表于 2005-6-15 17:07
越复杂的东西越能骗人。不懂的还是不要玩。玩你熟悉的东西。
就好比叫鸡吧,在你自己镇上玩,警察抓你了,搞点关系也就放了出来,最多损失几包烟。
可要是在邻县被抓,关你几天,打你几顿,罚你点钱。屁颠屁颠滚回家。
lb889
发表于 2005-6-15 17:31
d
okok8888
发表于 2005-6-15 17:52
支持楼主
adge
发表于 2005-6-15 18:00
谢谢提供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