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世家 发表于 2005-6-14 19:23

佛一点 发表于 2005-6-14 20:29

倡导用权证这一招来解决分置问题的人的脑子的确进了点水

解禁吧 发表于 2005-6-14 20:33

3楼说的对

marcopolox 发表于 2005-6-14 20:37

让那些嚷嚷着要T+0、做空的人明白为什么爆仓了要跳楼.

dryred 发表于 2005-6-14 20:42

这个东东好像一般人玩不来

动如龟 发表于 2005-6-14 20:48

还是不太懂,能再详细点吗?谢谢

喜欢吃鱼 发表于 2005-6-14 20:57

我才发现自己有加2分的权利,呵呵,第一次用,不知道有没有给你加上分。写的好啊。

铁公鸡 发表于 2005-6-14 21:11

第三十条 行权申报指令当日有效,并不得撤消。
怎么不能撤単?

13662000 发表于 2005-6-14 21:51

当时有认沽权证吗?

风里飞侠 发表于 2005-6-14 22:37

反对.
中国的股市没有做空机制,所以才会再10年内炒到2245点. 做多才能赚钱.
没有做空机制,才会跌时暴跌. 涨时暴涨.

中医世家 发表于 2005-6-15 12:53

中医世家 发表于 2005-6-15 14:17

shyplx276 发表于 2005-6-15 15:34

让那些嚷嚷着要T+0、做空的人明白为什么爆仓了要跳楼.

二傻子 发表于 2005-6-15 15:49

Originally posted by shyplx276 at 2005-6-15 15:34
让那些嚷嚷着要T+0、做空的人明白为什么爆仓了要跳楼.

那些人根本没入市,8成是网TE!!

benche 发表于 2005-6-15 17:07

越复杂的东西越能骗人。不懂的还是不要玩。玩你熟悉的东西。


就好比叫鸡吧,在你自己镇上玩,警察抓你了,搞点关系也就放了出来,最多损失几包烟。
可要是在邻县被抓,关你几天,打你几顿,罚你点钱。屁颠屁颠滚回家。

lb889 发表于 2005-6-15 17:31

d

okok8888 发表于 2005-6-15 17:52

支持楼主

adge 发表于 2005-6-15 18:00

谢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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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俺说说俺经历过的权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