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掠夺者”与“裁判员”之间的谈判
我所看到的“生物链”散户怕操纵市场涨跌的“利益集团”
“利益集团”怕“政府”
“政府”怕股民
“利益集团”=血腥的“掠夺者”
股民=利益集团的工具=讨价还价的筹码=无辜替罪羊=最终的祭奠品
对于中国连续数年的高GDP增长,虽有很多的人持怀疑的态度,但环顾四周人民的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却也是不争的事实。
第一次关注“利益集团”是史美伦离任的时候,作为前副主席的她能在离任的时候大张旗鼓的喊出来,需要勇气但也反映出“利益集团”滴厉害,呵呵、、、、、、、、、、(在史美伦的办公室里,挂的是她从香港带来的这样一幅字:“安危不贰其志,险易不革其心”,然而,已回到香港的她,在获悉被免职消息后的第一反应却是连说两声“太好了”。)
如何最大限度得捞到MONERY,同时分享到未来中国经济发展带来的种种益处,“国有股”无疑是最好的“目标”。
介绍一下二位主角:
一、 谁是中国股市的“掠夺者”?
第一个利益集团是上市公司,他们是最大的利益集团,是中国股市的“掠夺者?。在一次次高价发行的背后,他们将机构和股民的资金尽情圈入囊中,而不用考虑对投资人的回报。这种掠夺式的圈钱行为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为了上市和再融资,上市公司可以勾结会计师和律师,共同制造虚假利润、披露虚假信息。而法律对这些违规行为的处罚却明显不够严厉。上市公司之所以如此大胆,是因为他们的利益是与管理层捆绑在一起的,因为中国股市设立的目的就是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而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是国有企业。
第二个利益集团是游资和黑庄。游资和黑庄是中国股市非常活跃的一股力量。在他们的背后,有政府官员的暗中,有上市公司的极力配合。他们与各种利益集团都有密切联系,在资金调度上能够呼风唤雨。一旦发现有利可图,游资和黑庄能够与任何其他的利益集团合作,共同攫取弱小股民的财富。
第三个利益集团是大大小小的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是在管理层的大力倡导下发展并壮大的,在管理层眼里,机构投资者是稳定股市的一股重要力量。但是,两个“没想到?却使这些机构投资者成为了中国股市非常重要的利益集团,并时时成为要挟管理层的主要力量。
其一,是管理层没有想到机构投资者也是利益的追求者,当管理层要求他们支撑股市的时就得想办法满足他们对利益的需求。
其二,是上市公司的圈钱运动已经使中国股市变成了一个竭泽而渔的市场,因此注定机构投资者进场的时候,要与其他的利益集团共同抢食弱小股民的财富,这加剧了中国股市利益集团之间的争斗。 作为利益集团的一员,大大小小的机构投资者对管理层的决策有着极大的影响力,因为他们是在管理层的鼓励下进入这个市场的,管理层有“责任?保护他们的积极性。
第四个利益集团是券商。券商是中国股市当中比较特殊的一个利益集团。一方面他们具有与其他利益集团共同的特性,那就是对财富的掠夺,另一方面他们又是管理层一些政策偏差的牺牲品。比如,为了获取利益,他们可以和上市公司勾结,进行内幕交易;而包销制度却又将他们从股民手中掠夺的财富拱手让给了上市公司,从而导致券商自身的亏损。
除了这几个利益集团外,在中国股市当中还存在着许多依附于利益集团的小圈子。比如某些专家学者、比如某些政府官员,他们已经成为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成为利益集团欺骗股民的帮凶。
二、我们的“裁判员”
一个市场存在不同的利益集团是很正常的现象,弱肉强食也无可厚非。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管理层应该为利益集团的角逐设计一个更公开、更透明、更公平的规则。管理层作为“裁判?,还应该在平衡利益集团的利益时,兼顾弱小股民的利益,因为他们是这个市场的基础参与者,是维系这个市场正常运转的基本元素。
[ Last edited by 惠山阿福 on 2005-6-25 at 13:57 ] 谈判的定义:谈判是谈判双方为达成协议而改变各自原有立场的过程。
一、掠夺者与裁判员什么时候才应该谈判
1、只有实力大致相等并互有利益牵制的双方才能坐到一张桌子上谈判。2245点时的“掠夺者”身处“大牛”决策权又在裁判员那里,尚没有讨价还价的力量。那就“放出风声到千点”、、、、、、、、、、收买的啰啰、狗屁不通的“高层GY”、似懂非懂的“海归”一起共同努力、、、、、、、、、砸!
2、谈判的第二个必要条件,不到危急关头你想谈也是一厢情愿。显示力量到998这在几年前几乎所有的人都是难以想像的,真到了,裁判急了。
目前的大盘个人以为是刚处于谈判的开始阶段。 既已“开谈”,谈判双方自当保持一种比较融洽的氛围,联系到最近的股市在阶段性的结果没有出现前,大盘不会有太大的上涨或下跌。后市的股指将会因“谈判”的不同进程而不断的出现“脉冲”。只有当双方都达成共识的时候才会有“春天”的来临。
关于“让步”
一、博弈双方都不会做无条件的让步,否则就会白白丧失很多东西。对于这一点希望各位都有清醒的认识,“国有股”问题的解决绝对不会轻易就能搞定(从近阶段的消息来看“裁判员”还是希望通过自已“微不足道”的让步来换得对方的妥协)。二、从周五晚的消息来看,“裁判长”出场了,那么我们应该观察即使一方做出了让步,另一方能从对手那里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 Last edited by 惠山阿福 on 2005-6-25 at 13:55 ]
可能出现的结果
不是所有的“谈判”都会以成功结束,可能出现的结果:
一、“双赢”彼此相互让步,交易的达成使双方都感觉各有所得(从现在的情况看,可能性不大)。
二、“一赢一输”一方给予了让步,但所得甚微;另一方却实现了自已的目标(这种可能性较大,但最终受伤害的还是普通股民)。
三、“双输”双方均未得到任何好处,结果使双方的状况比谈判前更糟糕(呵呵、、、、不讲了)。
天太热,不想出去,吃饱了没事瞎喷的,个人观点,仅作参考。 Originally posted by 惠山阿福 at 2005-6-25 13:55
天太热,不想出去,吃饱了没事瞎喷的,个人观点,仅作参考。
干吗这么谦虚/有本事就是有本事。看得这么清楚,祝你走好 Originally posted by 惠山阿福 at 2005-6-25 13:55
天太热,不想出去,吃饱了没事瞎喷的,个人观点,仅作参考。
瞎喷,好亲切 好文!!写利太好!了!!!把国内股市的状况勾划清清楚楚!!!这篇文应叫胡XX 温同志来看看!!! 建议至顶一个月!!! 有想法,好。顶
不过散户学聪明,还是能赚到钱。
多学习吧! 哈,看完了,有创意,有事实基础 支持!!!!!!!! 好文!!写利太好!了!!!把国内股市的状况勾划清清楚楚!!!这篇文应叫胡XX 温同志来看看!!! “裁判长”出场了
只有当双方都达成共识的时候才会有“春天”的来临。 好文章!
ok
看完了,有创意,有事实!
看完今日的新闻发报会!!有一种感受就是:"股民被服泻药了!!"皇帝的新装。感觉又象是过江龙在走过场。明日跳空低开!!!
好文章。学习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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