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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波浪研究交流版的几点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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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波浪研究交流版的几点声明

来自:MACD论坛(bbs.macd.cn) 作者:梦之子 浏览:14579 回复: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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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波浪版录得了新的人气记录,这是可喜可贺的事情。市场成交创下新高是一个因素,更主要的是波浪版主群长时间以来的不懈努力,勤于管理的硕果。他们牺牲了难以计量的私人时间,不计报酬地为论坛付出了他们的汗水,值得我们衷心感谢!

但是,在庆贺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注册会员增多的同时,有质量的贴子却不见增加。同时与人气升高相反,以往的不少对波浪素有研究的版友,包括专家团成员,甚至是版主,登陆、发贴都比以前少了,有的甚至不见了踪影。这里面固然有工作的因素,但是否也有我们论坛自身的因素呢?答案是肯定的。如果没有了百花齐放的氛围,调动不了大家发贴的积极性,留不住波浪专家,论坛的发展也难言长远。

在此,我作出几点声明:

1、艾略特波浪研究交流版的宗旨,是为了普及、发展艾略特波浪理论,同时为喜爱这一理论的朋友们提供一个互相学习、研究、交流的平台,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因此论坛本来就带有浓厚的学术性。这一宗旨,至今从未改变,将来也不会改变。

2、在本论坛里,所有版友一律平等,人人皆可是学生,同时人人也皆可是老师。我们鼓励各位版友,通过不同的角度(当然最好结合波浪理论),针对市场发表各自的看法与见解。三人行必有我师,每人都有各自的长处与优势,所以只要是有根有据,无论后来市场证明对错,都会给予加分鼓励。
由于本论坛是免费论坛,发贴者都是无偿付出,各位版友在吸取别人的观点后,制订自己的操作策略,风险自担,发贴者没有任何责任。

3、本论坛不鼓励发表对任何版友的评论。自古文人多相轻,但这里是一个平等交流的平台,不是战场。观点不同可以争论,但涉及对某人评头论足、冷嘲热讽一类的贴子,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不再予警告。也欢迎各版友互相监督、举报。

以上几点,都是从维护波浪版的长远利益,维护最广大版友的共同利益出发的。我们欢迎各位版友,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同时也以包容之心互相尊重,共同建立一个思想开放、思维活跃的和谐论坛。最后祝大家在付出各自的经验与成果的同时,获得到更多的智慧与财富,走出资金曲线的大牛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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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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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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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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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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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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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略特波浪看盘

发表于 2007-1-27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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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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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略特波浪看盘

发表于 2007-1-27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艾略特波浪研究交流版版规

1、艾略特波浪研究交流版贴子的主题内容是艾略特波浪理论及其相关理论的研究探讨,心得、经验交流,以及理论在股市等市场领域里的运用,各种投资分析理论与艾略特波浪理论的关系、补充、结合等。除管理方面的帖子外,凡是与上述主题内容不相关的帖子版主有权移送其他版面,对于多次沟通继续乱开主题帖子的会员可以扣分,直至禁止发言。

2、本版大力鼓励原创。观点正确、内容充实、论述充分的主题帖子可以选为精华(对于大盘及个股的判定待其验证之后),也可以在选精华的基础上另外奖励1——10分;对于观点正确,内容完整的原创帖子可以根据帖子的质量给予3——10分的奖励;对于内容比较好的转贴可以根据帖子情况,每贴给予1——5分的奖励。

3、对于猥亵的或者对其他会员进行侮辱、挑衅的注册用户,版主视其情况给予扣分的处罚。注册用户所发的明显广告类帖子、重复内容的帖子(包括在不同分版发重复的帖子),与本版主题内容不符的贴子,论坛版主有权删除或转移。对于恶意灌水帖,论坛版主有权删除或转移,并有权给予禁止发言或停封IP的惩罚。对一些不利于本站论坛发展的主题,本站保留完全删除的权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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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铁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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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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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吧.既然来这玩,就得遵守这的规矩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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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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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盘不是我家开的无影无棕学术交流家园

发表于 2007-1-27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请各位版主和专家多发些波浪技术方面的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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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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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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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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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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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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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hanr 于 2007-1-27 09:34 发表
反对。不想回到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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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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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飞浪王波浪研究家园挚爱成就梦想无影无棕学术交流家园

发表于 2007-1-27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梦说得不错,制度也是必要的,希望多些理论探讨。

不过浪版的人跟市场一样,多空情绪极端宣泄,人性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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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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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来浪版虚心向各位前辈学习探讨的
MACD的浪友对我的帮助很大
我希望它有一个更好的学术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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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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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往的不少对波浪素有研究的版友,包括专家团成员,甚至是版主,登陆、发贴都比以前少了,有的甚至不见了踪影。

为什么;原因 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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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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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板砖尽管拍】朕会和你们平等?那不过只是一个ID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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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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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皇上, 支持TONY
只有一个理由, 两位发过有重要意义指引的贴子

没发过的也不要紧, 但是不要说别人, 就算脾气大点咋了, 你们也发个啊, 嫉妒么?

原来也批过皇上语气不好, 有失大师风范, 现在看来, 支持这种牛脾气,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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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miaoz 于 2007-1-27 11:59 发表
支持皇上, 支持TONY
只有一个理由, 两位发过有重要意义指引的贴子

没发过的也不要紧, 但是不要说别人, 就算脾气大点咋了, 你们也发个啊, 嫉妒么?

原来也批过皇上语气不好, 有失大师风范, 现在看来, 支持这 ...


我的帖子被在线版主删去,现移到水区了……
http://bbs.macd.cn/viewthread.php?tid=1079413&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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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omcs 于 2007-1-27 12:02 发表


我的帖子被在线版主删去,现移到水区了……
http://bbs.macd.cn/viewthread.php?tid=1079413&extra=page%3D1

哎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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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儿也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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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7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吵的话,就去水区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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