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查看: 3657|回复: 1

《对冲基金奇才》中的两个励志故事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1 天

发表于 2013-7-10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冲基金奇才》中的两个励志故事

来自:MACD论坛(bbs.macd.cn) 作者:川衡 浏览:3657 回复:1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第一个励志故事发生在史蒂芬·克拉克身上。克拉克出生于工人家庭,17岁时就离开了学校,没有读过大学。当一个做交易员助理的朋友让他去应聘交易员时,他当时干的工作只是安装音响、搬东西及开货车。最初,他连什么是交易员都不知道,只是一心想去城里工作。克拉克投过许多简历,总是得到同样的答案,“没有学历,没有面试。”或者,“没有工作经验,没有面试。”1986年,某个金融公司后台缺人,他得到了作为临时档案管理员的工作,接着又做了几分不同的临时工作。做了几个月的临时工作后,人品爆发,竟然获得了两份永久工作:一个是在美林做后台工作,另一个是沃伯格证券的交易员。开始的成为交易员的时候,克拉克的工作就是买茶、咖啡和三明治,递送交易书,接电话,没有人愿意回答他的问题或者教他任何事情。靠着自己,克拉克幸运地转移到了欧洲的交易平台,在那儿,终于有人愿意教他一些事情了。一年后,克拉克可以自己当做市商交易,可是不幸交易第一天就碰上了1987年10月19日得大崩盘,亏了一笔钱。在沃伯格证券待了两年半后,他离开公司去了雷曼,之后又去了国民西敏寺银行。1994年克拉克独自成立对冲基金,有人愿意资助500万,但是那人在当年的债券市场输掉了大部分资产,没有办法,克拉克只好用自己的30万美元启动自己的对冲基金。基金运行了几个月,亏了点,加上规模太小无以为续。克拉克又去了野村证券,但是后来由于不愿意配合做假账被野村证券开除了,他还花了三年的时间同野村证券打官司试图要回属于自己的报酬。2001年成立了现在的基金,运行截止至2011年,年均回报率19.4%。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9-12-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 天

 楼主| 发表于 2013-7-10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克拉克告诉了我们一个屌丝逆袭的故事,那么托马斯·克劳格斯的故事则更适合广大上班业余投资者。

  克劳格斯拥有化学学士学位,毕业后进入一家名为罗门-哈斯的化学公司。从工作的第一天起就开始投资,他将收入的三分之二用于投资,三分之一用于维持生活。工作两年后 克劳格斯考上了哈佛商学院的MBA,毕业后又回到了原公司。跟绝大多数人一样,最支持自己的永远是自己的家人。他曾有段时间损失了很多资金所以不得不向自己的母亲借钱来追加保证金,而母亲是唯一一位科研借钱给他的人。1987年,大约是克劳格斯为公司工作了15年后,他才第一次发现在股市上赚到的钱超过了工作的年薪酬,从那之后,他每年在股市赚到的钱都超过了薪酬。1990年,靠着自己、朋友和家里筹来的300万美元克劳格斯创办了一只对冲基金,不过一年后关闭了它,估计还承受不了管别人钱的压力。之后又回到了老东家,任亚洲区经理,不过期间不幸的了抑郁症。1993年克劳格斯重新成立了新的对冲基金,终于找回自我,在过去的9年里,实现了17%的平均年化收益率,资产管理规模达到50亿美元。

  在我看来,克劳格斯的故事更加激励我,他先是凭着近20年不断将薪金进行投资的坚持,才最终进入他最喜欢的行业——对冲基金。这份执着非常值得我学习。有一点我比较羡慕他俩的是貌似国外成立一个对冲基金的门槛并不高。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9-12-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声明:1、本站所有广告均与MACD无关;2、MACD仅提供交流平台,网友发布信息非MACD观点与意思表达,因网友发布的信息造成任何后果,均与MACD无关。
MACD俱乐部(1997-2019)官方域名:macd.cn   MACD网校(2006-2019)官方域名:macdwx.com
值班热线[9:00—17:30]:18292674919   24小时网站应急电话:18292674919
找回密码、投诉QQ:89918815 友情链接QQ:95008905 广告商务联系QQ:17017506 电话:18292674919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陕ICP19026207号—2  陕ICP备20004035号

举报|意见反馈|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MACD俱乐部 ( 陕ICP备20004035号 )

GMT+8, 2024-4-23 15:39 , Processed in 0.093516 second(s), 11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