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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驱动编织融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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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5 20:09 |

利益驱动编织融资怪圈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高荣 浏览:2127 回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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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驱动编织融资怪圈
(2004-09-05 15:47:32)  
     



    ——国债委托理财黑幕及其反思 

    记者 徐国杰 上海报道  

    约定年收益率高达百分之十几的国债委托理财到底有无黑箱操作,一直是市场关注的话题,舆论虽猜测不断,但鲜有实例。

    随着券商经营风险的暴露和市场持续疲软,因所投资金无法收回,委托双方发生龃龉、直至对簿公堂的事常有发生,在上海一个月时间里就有十数起这类案件开庭审理。但另一方面,各类主体对国债投资仍趋之若骛,上海有一家地方机构进行国债委托理财的资金就超过30亿元,据粗略统计,至今已有约30家上市公司发布投资国债公告,总额超过20亿元。其中暴露出来的巨大金融风险和法规空白点值得各方深思。

    奇高的收益率    

  
    由于债市素以稳健为特色,投资国债给人以“收益固定,到期偿付本金,风险度低”的印象,何况如果上市公司投巨资于二级市场,容易招致市场各方尤其是投资者的非议,因此国债委托理财格外受上市公司青睐。但从证券公司与客户所签协议看,普遍收益率较高,有的甚至超过10%。而此前国债利率长期走低,近来才有所上升,以2004年凭证式(四期)国债为例,3年期债的利率上升到2.65%,5年期债的利率上升到为3%。但即使以这样的利率水平,与券商承诺的一年超过10%的收益水平仍有较大距离。那么券商是靠什么来实现这笔收益呢?   简单地说,过程多半是这样的:委托方将资金交付予受托方,双方签订一份国债购买、托管协议,如果委托方是上市公司,出于信息披露的要求,需要公告投资行为及预期收益水平,在操作上普遍采取签两份协议的方式。在正本中约定一个并不惊世骇俗的收益率,在补充协议再约定一个收益率,委托方的真实收益率就是这两个收益率相加。而券商之所以敢许下这么高的收益水平,其实就是准备通过国债回购,融资进入股市操作。

     根据本报掌握的材料,上工股份的委托理财便是一个典型的例证。2004年3月,上工与德恒证券签订国债托管合同,上工出资3000万元购买国债并由德恒负责托管,合同期限为8个月。在德隆系事发后,上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违反合同为由,要求法院判决德恒证券华山路营业部返还3000万元委托理财本金及利息,同时解除最初签署的委托国债托管合同。

     上工代理律师表示,当时与德恒签署的是国债托管合同,换句话说,是让德恒代为托管这部分国债,并未授权德恒进行回购等操作。但现在公司查明,就在3000万元委托理财协议签署后仅2个月,德恒就将公司账户中的国债进行回购并用于质押。到今年6月2日,由于质押到期后没有赎回,已被强制平仓,造成了损失。上工代理律师认为,这已明显违反了当初合同的约定。

    但德恒方面显然又有着不同的看法,针对上工的发难,德恒搬出了与上工签署的另一份补充协议。在这份补充协议中,双方商定,德恒要保证11%的年收益率。德恒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辩称,这意味着,上工不仅要求3000万元委托理财保本,而且要获得高额固定收益。“但谁都知道,如果不用国债回购而仅仅投资国债,根本无法达到如此高的投资回报。”该律师认为这就意味着上工“默认”了德恒会进行国债回购的事实。

    在这类事件中,委托方是一口咬定当初合同中并无约定允许受托方可以通过国债回购,融资进入二级市场操作,要求返还并中止合同;而受托一方则是有苦说不出,双方原有默契但在出事后又无凭证。因此有些券商干脆采取全面否定的策略,在法庭调查中,券商代理律师表示,由于在合同中约定收益率已经违反了有关规定,合同应被认定无效。还有的券商认为,现在合同并未到期,委托方没有理由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予以驳回。

    先给甜头再施辣手

    在这类融资操作中一个通行的做法是,证券公司先给利息及约定的收益,以此来显示其雄厚的实力并换取对方信任。但业内人士指出,这只是个讨巧的做法,事实上这笔先付的钱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券商收取了对方动辄千万、上亿的资金,从中先取出一部分返还又有何妨。甚至还有证券公司在客户委托的资金还未到帐前,利息、收益已先汇了过去。

    但这些证券公司为什么要冒如此大的风险,以如此高的承诺收益,如此大方的姿态来拉取资金呢?根据掌握的材料来分析,主要原因便是这些券商或者是这些券商的实际控制人需要不断吸纳资金在二级市场上维系、操作其重仓或控制的股票。

     一个明显的例证是浦东星火开发公司与中富证券的纠纷,浦东星火在2004年4月与中富证券签署《国债购买托管协议》,事实上双方却签订了两份协议,约定的收益率分别是2.5%和5.5%,而就在其2000万资金到帐的当天,中富证券就大方地向星火公司返还了约100万相应款项。不过星火公司随后发现,公司帐户内根本没有国债,却赫然出现了合金股份、新疆屯河等市场公认的德隆系股票,而且这些股票还不是挂在其名下的帐户上。 

    过桥融资问题多多

 除了这类直接的委托理财外,还有一种更隐蔽,杀伤力也更大的融资方式,即过桥融资,本报在今年初报道了爱建证券董事长刘顺新因涉嫌账外非法拆借资金而被警方羁押,刘顺新在操作中就经常采用过桥融资手法。这主要是通过中间人进行的,中间人拉来资金后,首先存入一些股份制银行,这些银行开给资金融出方存单后,以同业存款的名义将钱存到部分信用社联合社;或者,资金融出方直接将钱打到一些信用联社账上,这些信用联社再将资金打到爱建证券的账外账上购买国债,刘顺新通过国债回购的方式拆出资金借给他人。据透露,刘顺新给资金融出方的回报是年息7.5%左右,给中间人的好处是资金额的0.5%—1%,给信用联社的利益是资金量的2%。刘顺新融出资金时收取的费用是年息12%左右。

     爱建证券暴露出的只是融资黑幕的一角。与此相比,茉织华与广发证券资金纠纷的背后,更牵涉惊人的诈骗案。日前,茉织华公告称,其子公司存放于广发证券的1亿元被擅自动用买入股票。事实上,据记者了解,这背后涉及到的是一起金额巨大的诈骗案。这1亿元资金已被炒股大户施晓刚用于炒作股票,并已形成亏损。施晓刚对外便是以高额的回报率吸引中间人和资金融出方。为给资金融出方一颗定心丸,他让对方将钱存到一些信用社,然后再游说这些信用社到其大户室所在的营业部开户,购买国债,在信用联合社购买国债后,施晓刚通过私刻公章、自造授权委托书等手段,动用其国债做回购而拆出资金炒作股票。

    在两年左右的时间里,施晓刚如此拆借的资金达12亿元左右。知情者透露,被施晓刚所骗的企业、个人达几十个。其中,有个建筑业的私营企业主,听信朋友之言,将刚刚收到的2000万元工程预付款拆借给施晓刚,结果一去不返。
      
    农信社扮演关键角色

    在这类融资中,信用社起到了桥梁作用,而很多信用社自身也深陷其中。如上海浦东杨园农信社起诉富友证券要求返还31亿元资金及利息一案日前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杨园农信社在法庭上称,从2002年3月起,陆续将31.81亿元资金存入其开设在富友证券的账户内,委托富友证券为其购买国债。富友随后买入四种债券约300多万手(1手为1000元)。到了2003年5、6月间,周正毅事件爆发,而富友当时第一大股东便是周氏企业。6月2日,杨园农信社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处查明,上述这些国债仍在账户中,并要求富友证券抛售所有国债套现,但未得到实现。6月16日,杨园农信社再次查账时,却发现国债全被抛售一空,至今仍未归还。

   只须稍加留意就会发现,去年至今,几乎每一个证券大案要案的背后都能见到农信社的影子。闽发证券事件中有成都市农信联社的身影、啤酒花事件中能看到扬州市邗江区新区农信联社;上海的数家农信社更是屡屡现身于周正毅、爱建证券、新华证券、施晓刚诈骗案等事件中;南方证券巨额亏损暴露后,江苏省农信社系统也成为重灾区。

  专家指出,制度缺陷给农信社国债融资留下空间,而目前有些农信社内控制度流于形式,信用社理事长和主任很少有约束,经营中的短期行为和违规行为在所难免,农信社的经营能力和环境也不如其它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幸的是,目前,农信社改革试点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一次演讲时表示,要设立农信社退出机制,同时允许成立新的农村金融机构。周小川这一公开表示决心,对于农信社、对于证券市场未来而言,都是一剂苦口良药。

     据悉,有一些大券商已闻风而动,采取了非常严厉的措施,将营业部的财务权、公章全部收到总部管理。一些券商采取集中交易或者非现场稽核的技术手段,以便及时发现和杜绝营业部可能出现的问题。管理层也于去年12月15日发布《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营业部内部控制若干措施的意见》,要求各证券公司对营业部主要负责人、电脑主管、财务主管的轮岗、强制休假和护照报备等方面制订出具体计划。也有业内人士建议,如果上市公司投资国债采取理财形式,那么有必要对券商所有席位的回购余额采取分别登记,实现分离自营的改革步骤,堵住回购机制的漏洞。

     当这类融资行为已形成一个市场和“成熟”的运作模式时,治理融资黑幕,需要司法部门的严厉打击,更需要金融业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协同努力。(中证网)
发表于 2004-9-5 20:23 |
这才是建全的市场反应的出来的问题,如市场不建全这也不叫问题,是理所应当的,规范的市场,必须清理,使所有投资人在同一个起点上去公平的竟争,我想中国的市场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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