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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维健2000/03/30
非常高兴能够和大家谈“道德”这个既有意思又重要的课题。首先,我得作出若干免责声明。我不是道德问题专家,也不会声称,甚至假装自己抱持很高的道德标准,摆出一副“有谁比我清高”的模样。今天我只把自己的一些经历和对周遭人事观察所得,提出来和大家分享;当中反映的道德问题,有时使我气馁,更常教我欣喜,但总能提醒我,对于“道德”这个深奥的题目,我是认识得那么少。我曾经从事不同行业,担任不同职位,的确有不少机会看到人们怎样处理道德问题;我更因此花些时间思考这些问题。现在就让我谈谈我的一些看法。也许到了最后,你们会发觉,我提出的问题比答案还要多。
让我先从一些实况说起。有明确象显示,国际间的商业道德标准越来越严格,人们也越来越清楚甚么是好的经营之道。十一年前,Korn/Ferry Int’l 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合作,向20个国家1 500名企业行政人员进行一项前瞻性的意见调查,询问他们甚么是二零零零年的模范企业行政总裁应具备的重要条件。结果显示,受访者普遍认为模范企业行政总裁应具备的首要条件是道德。一九九二年,总部设于纽约的智库Conference Board与伦敦的商业道德研究中心(Institute of Business Ethics)也进行了类似的国际性研究。受访美国公司之中,84%已制定企业道德标准守则,英国公司的比率是71%,而其它国家的公司则为58%;其中,以英国公司的数字增幅最大,因为之前四年,有关的比率不过是55%。这种?重商业道德的经营之道,似乎基本上是英美的产物;然而,因为英和美可说是全球经济活动的先导,其营商模式最终会影响全世界。这个模式若得以因应不同国家和市场的情况而有所更新变通,更可能成为全球的标准。
英美对商业道德的重视,部分源自犹太基督教传统,确切点说其实是犹太人的道德体制。英联邦希伯来联合教会总教士乔纳森‧萨克斯(Jonathan Sacks)教授最近提出了一个值得思考的课题。他指出,犹太人很早已经察觉到自由市场制度的强大和进步潜力,但同时也察觉到在这个制度下,道德观念薄弱。谋利的意欲或贪婪的劣根,虽是推动市场发展的力量,不过,在宽纵放任的环境下,这种意欲最终可能妨碍整体市场的运作。犹太教意识到这个危机,于是制定一些道德规条来规范信徒的行为,强调不应把市场规则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参与市场活动的人本身应同时遵守一套更高的行为准则。这套准则当中,有现今不少人都认识的安息日习俗,另外又包括孕育了犹太人乐善好施传统的一个观念,那就是以为私有财产归根结底属上帝所有,人类只是托管人而已。不过,大多数主流经济理论家的看法都跟萨克斯教授不同,他们认为只要参与市场活动的人遵守市场规则和其中的诱因制度,市场机制便会发挥最大效用,带来最高效益,实在没有必要制定任何外加的道德规条。然而,纵观今日的企业大都订立了道德守则,可见这个说法是站不住脚的。现代自由市场经济学泰斗腓特烈‧海耶克(Frederick Hayek)在其著名遗作《致命的自大》(The Fatal Conceit)中,就用了最后一整章的篇幅,论述政治经济活动纯理性取向的道德缺欠。我想海耶克是说对了。
那么,我们自己的文化对企业道德又有何看法?这是一个比较复杂而有趣的问题,中国商人一向实践一种企业道德,但我们的哲学家绝少作有关的绘述。大家都知道,我国古代圣贤都是伟大的道德哲学家。这里信手拈来孔子和其弟子的一些道德训条:“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还有“君子慎其独”。不过,无论是孔子还是后来的圣贤,他们所倡议的道德规范,多与个人和政治有关,至于明确的商业道德概念,却付诸阙如。这点不足为奇。早在周朝灭商立国之初,即大约公元前十一世纪,“营商”这个概念便已不能在社会上和道德上登大雅之堂。那时候,商朝贵族的遗裔变成了颠沛流离的一群,靠穿街走巷买卖维生,在社会上遭受蔑视。自那时起,“商人”一词便专指“从事买卖的人”。这个词最初带有贬意,不过现今已变得稍为中性。但这种偏重政治守的中国传统思想,以及认为商人地位卑微故其道德观念充其量只是很浅薄的这种看法,也许依然存在。这也许局部地解释了尤其在华人社会,为甚么很多人一方面要求政府行事须符合极高的道德标准,另一方面,对于工商界可能有违道德守的做事方法,却愿意多加容忍,见怪不怪,以致不自觉地变得事事包容。不过,中国士大夫看不起商贾,不但流于偏执,而且缺乏理据。中国商人讲求诚信,他们那套凭互信维系的营商模式,行之已久,而且卓有成效,是众所公认的。大家都守信用、重承诺,也就无须动辄订立详尽的条文契约或花费大笔金钱来诉诸法律。事实上,中国的营商制度主要建基于“内隐道德”和“信誉效力”,而不是依赖法制来规管。
然而,我们必须承认,在现今复杂的商业社会,中国传统商业道德准则中的两项要素,即“内隐道德”和“信誉效力”,虽然仍能发挥重要作用,但已不足应付所需。商业法早已不可或缺,而商业机构,特别是雇员有不同文化背景和道德观念的大机构,都需要制定明确的道德标准守则。当然,越早发展现代商业的国家,商业守意识越强,商业道德的规章制度也越完备,但所碰上的商业道德问题也较多,当中可能有从未遇过的难题,可能有新情况下显现的老问题;涉及互联网的各种不当行为就是好例子。香港希望成为亚洲首要的国际都会和中国的主要城市,当我们朝?这个目标迈进时,现代商业发达的国家在建立商业道德守以至处理新难题方面的经验,都值得我们借镜。
不过,我们先要想想道德到底是什么。这问题可以有很多答案。一位著名作家曾在其专题著述中,为道德下了这样一个切实而可堪玩味的定义︰道德就是仁厚正直的人在两难情况下作抉择。所谓两难情况,许多时候是要在对与对之间作出取舍,例如忠与诚、个人与群体、短暂与长远、法理与人情。这个道德概念,还隐含了一个意思,就是人类的行为可归入三个不同的范畴,分别是法律、道德和自由。在法律范畴里,人的行为是由例如政府、证监会、廉政公署等一类外在权力机构来作出规范。在自由范畴里,人可想怎样就怎样,没有任何规范约束。至于道德这个范畴,是处于法律和自由之间一个不明确的灰色地带,在这个中间地带,订立和遵守规范与否,完全取决于个人。也许一个国家或民族能否受人尊敬,主要不在于其制定了多少法例来规管人民,或赋予了人民多少自由,而是在于其人民在道德范?中的自律能力。
以上所言种种实在不是什么新论调,我们必须有所突破。世界不断发展,新趋势不断涌现,我们必须重新思索和反省道德问题。全球迈向一体化,知识经济方兴未艾,信息科技和其它各样高科技迅速发展,面对这个崭新的局面,有些情况我们应该特别留意︰
1. 因为贸易往来、外来直接投资、人口迁移和社会阶级流动的关系,不同人种、文化和社会阶层互相融合,以致同一国家、机构或社区的道德标准产生冲突和转变;
2. 长期的商业伙伴关系本身可以抗衡道德风险,但由于全球竞争激烈,使商界越来越难维持长期商业伙伴关系;
3. 由于技术上或科技上的困难,导致法律无法执行,使一些原应属于法律范畴的问题变成了道德问题;
4. 由于我们未能完全了解某些先进科技,例如复制生物和智能虚拟人等对社会和行为模式所带来的影响,以致出现道德真空的情况;
5. 某些商业发展可能在没有预计的情况下引发一些有违道德守的行为。
我想谈谈最后一点。相信大家都知道,近日不少所谓“新经济”股票受到热烈追捧,三月二十日出版的一期《财富杂志》刊载了两篇颇值一看的文章,文中指出美国一些新成立而股份大受市场追捧的高科技公司,涉及严重违反道德守的行为。举例来说,由于这类“新经济”公司大多未有盈利,公司现时的收入自然成为衡量日后获利能力的准则。这些公司当中,部分的股价高达营业额的八百倍,因此,只要所报称的营业额有些微升幅,已可导致股价飙升。在这情况下,所谓创造性会计便大派用场。不少公司在帐目内呈报的是毛营业额而非净营业额、是货品的正价而非实际折让价,也有把以物易物交易额当作实际销售额等等。这些有违商业道德守的行为已引起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关注。香港应该仔细留意事态的发展,并从中汲取经验。
刚才我们一直在谈论私营机构的道德问题,其实公营机构同样面对一些新而迫切的守难题。不少仁厚正直的人经常要费尽思量,为影响千百万人的事宜作出两难的抉择。举个例说,信息科技迅速发展,要取得和处理大量个人资料变得越来越容易;政府已经把这类个人资料应用于有益社会的用途 —— 例如防止逃税、防止滥用社会福利制度和防止其它罪行;但哪些应用范畴才合符道德标准?界限应定在那里?再看另一个例子︰假如政府在获取和提供资料方面权力大增,那么相对立的权力,即审查和扣压信息的权力,也会相应增加;政府应否审查学校里的互联网接达内容,以免学生接触不健康的网上资料?学校一直以来禁止色情书刊在学校出现,但界限应定在那里?有很多互联网审查系统一并禁止用户接触到具争议性但并不属于非法或不道德的资料呢。事实上,公营机构决策者现正面对一些历史性的发展趋势和转变,这些趋势和转变带来了不少宝贵机会,但也可能带来某些影响,公营机构的决策者必须及早研究道德守方面的问题,以免问题出现时束手无策。
政府施政需要提高道德守,政客从事政治活动也需要符合公共道德标准。香港的民主制度正按《基本法》的规定稳步发展,在这个时候,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各种政治道德问题。究竟政客或不同政党是否都应遵守一套共同的道德准则?我们是否应该制定道德指引,规管政客与政府人员,以及政客与大商家之间的关系?既然政客是政府和工商界游说的对象,我们应否制定道德守则,规管以政客为对象的游说活动?哪些是不负责任的政治行为?对于因为这些行为而受害的公众人士,最好的补救措施是什么?一套明确的政治道德准则,会否不必要地侵犯政治自由?这些都是富争议性的问题,而且不容易解决。香港正在民主路上向前迈进,我们必须仔细想想这些关乎政治道德守的问题,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总括来说,今天我们的公营和私营机构,都得因应社会的新需求,制定更完善的道德准则,以之引领我们在未尽明确的新路途上稳步前行。正如开始时所说,我没有就道德问题提供许多答案。今明两天还有多位讲者,相信集他们之智能,必定能够给大家一些满意的答案。我也期望在座各位提出你们自己的意见。毕竟,今日的道德问题是个大问题,即使我们条分缕析,侃侃而谈,对问题本身大致取得共识,但一旦谈到解决方法,各人都要自己寻找答案。在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的答案后,我们的社会才可能找到共同答案。
[ Last edited by 缩水基金 on 2004-7-15 at 07: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