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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财经委官员:金融业应逐步实施混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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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16 14:24 |

人大财经委官员:金融业应逐步实施混业经营

来自:MACD论坛(bbs.shudaoyoufang.com) 作者:海杉 浏览:1476 回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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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财经委官员:金融业应逐步实施混业经营
2003年12月15日 10:04

  

凤凰卫视12月15日消息 据新华网报道说,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正庆说,根据境内外金融业发展的趋势,中国的金融法律框架有必要研究如何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向混业经营方向稳步推进。



周正庆是在武汉召开的“第一届中国保险业发展改革论坛暨现代保险功能研讨会”上做出上述表述的。他表示,目前中国已开始着手研究修订金融有关法律,新的法律出台或法律修改时将要为今后逐步实施混业经营留下法律空间。


周正庆说,从中国的情况看,《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和《证券法》都贯彻了分业经营的原则,这是根据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发展和完善的实际情况而确定的。但分业经营并不排斥在法律框架以内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的合理交叉。随着中国金融业发展水平、对外开放水平和监管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后面临的新形势,中国的金融法律框架应该研究如何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朝着混业方向稳步推进。


他认为,在现有框架下,可以放宽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限制,允许金融各业在表外业务或中间业务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并探索通过股权形式建立战略联盟等,从而逐步建立健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机制。(毛晓梅)
发表于 2003-12-17 09:05 |
Originally posted by 花海世界 at 2003-12-17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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