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8703488078 发表于 2024-2-21 08:41

《到底该不该处罚》

本帖最后由 用户8703488078 于 2024-2-21 08:55 编辑

昨日宁波灵均因量化交易量 过大,引起限制交易三天的处罚;

大多数人认为处罚的力度不够,那么到底该不该处罚;
我的观点,就是,不仅不能处罚,反而应该奖励;

尽管我大a已经存在多年,但是不无漏洞,

对于这些漏洞的监管,我们应该是立法,做到大家有法可依,有据可循这是证监会主席该做的事;
当问题出现,我首先去看,昨日的振幅大不大,实际上昨日的振幅并不大,
说明13亿的卖出只能说明是交易量大了,并没有对指数构威胁;
既然我们发现交易量大,有可能对指数造成波动
那么我们就应该立法,限制交易的数量,让人家知道该做如何的控制交易量,
你不能因为人家交易量大,就进行处罚,
我是非常不看好这届证监会的,为了挽救市场,做法有点粗暴了,处罚反倒是让我看到证监会的无能,而不是大快人心
事实上人家让你发现自身的漏洞,你要赶快去弥补,而不是对人家进行处罚;
任何的处罚都要有法律的依据,没有法律作为依据和准绳
岂不是
预加其罪,何患无辞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到底该不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