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辩依云不合格、蔑视中国法院判决 中国的地盘达能做主?
来自:MACD论坛(bbs.macd.cn)
作者:barbara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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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错容易认错难。勇于认错是一种勇气。很明显,在世界五百强企业之一的法国达能身上看不到这种勇气。近日,达能旗下被称为“最昂贵”矿泉水品牌依云第三次荣登质量黑榜。按照一贯姿态,达能对依云的不合格进行了坚决的否定,同时也对我国的法律法规又来个负隅顽抗。
不久前这样的一幕刚刚上演过,当杭州中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达能关于撤销杭州仲裁委员会(2007)207号裁决书的申请,达能就是这样的一种我不服我不干的姿态。
试问,在中国的地盘做企业,到底谁做主?
达能依云矿泉水不达标已经不算是新闻,真正值得“称赞”的是达能一次又一次的狡辩功夫。同2007年相比,达能这次的回应变得更加强势:“目前在中国市场和香港地区销售的依云天然矿泉水均符合以上检验机构发布的所有标准。”这句话有明显侮辱中国人智慧的嫌疑,如果符合所有标准,又怎么会被检出不合格?
达能的解释是,依云矿泉水中检测到的微生物菌落总数是天然矿泉水产品的固有特征。按照目前国内的相关标准对含菌数量进行了严格控制,在国际标准上没有我国控制的这样严格,而是更注重致病菌数。标准侧重点的不同是不是就可以成为达能“知法犯法”的理由?进了中国的国门,标准到底谁说了算?世卫和中国的标准制定者都没有争抢的意思,反而是达能摆出了一幅唯我独尊的老大姿态--只要是我不认可的,统统都是错误的。
达能的狂妄由来已久。在著名的达娃纷争中,达能面对38次的诉讼失败,都会找不同的理由进行辩解,但主旨只有一个:达能始终是对的,娃哈哈和中国的法律都是有问题的。
一直关注达娃纷争的朋友应该会发现,在“娃哈哈”商标问题上,达能紧盯着已经作废的《商标转让协议》不放,而不肯承认后签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合法性。尽管浙江杭州中院已是终审,但达能仍表示继续向更高的司法部门上诉。当然,我们尊重达能的合法申诉权利,但不代表认同达能对中国法律制度和人民的无理蔑视。
我国的法律是中国人民依据中国国情制定的,达能既然选择在中国进行生产经营和销售,理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而不是任凭自己的主观意志妄下定论。当然,我们也可以理解达能的一些所作所为,有极富“浪漫”“自由”气息的法国政府撑腰,达能完全有理由像萨科奇不顾损害中法关系接见达赖喇嘛一样,不管不顾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肆意抢夺中国的民族品牌,甚至以言论间接践踏中国的法律精神。
中外企业的合作交流本应是建立在互相尊重,诚实守信,实现共赢的基础之上,但是达能对娃哈哈这个合作伙伴,却只有舍本逐末的短视之为。要知道娃哈哈不仅是企业的更是民族的。在中国的大地上,达能理应对中国的民族企业和中国人给予更高的尊重。中国人的智慧不容被轻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