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罚单再落地 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来自:MACD论坛(bbs.macd.cn)
作者:证券诉讼团队2
浏览:1482
回复:0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2023年4月19日,广东榕泰(600589)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被坐实。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已是第二次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罚。公司除了面对200万罚款外,还将面临投资者索赔诉讼。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榕泰在2021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1 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此外,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涉案金额达6亿元。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违法一旦坐实,投资者可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不告不理”原则,即使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但在诉讼时效内不主动提出索赔诉讼,上市公司亦不会主动赔付投资者的损失。因此投资者要积极主张权益。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索赔时段一: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间买入广东榕泰,且在2020年5月22日持有或卖出广东榕泰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索赔时段二:于2021年4月24日至2022年12月28日之间买入广东榕泰,且在2022年12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广东榕泰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