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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市潜规则之五:晏式转型被迫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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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7 17:27 |

!!!中国股市潜规则之五:晏式转型被迫潜规则

来自:MACD论坛(bbs.macd.cn) 作者:瑞趣 浏览:1943 回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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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之五:晏式转型

苛政越过了界限,虾米的种群被吃得急剧缩小,大大小小的鱼们没了食物,最后谁都活不下去。所以,苛政是公认的坏政,仁政是公认的好政。难题在于,仁政总是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好像水往低处流一样,按捺不住地转变为苛政。

——摘自《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





吴思在《潜规则》一书中分析了春秋时期晏子治理东阿的行为变化:初期,晏子不媚上不欺下,实行了一套合乎仁义道德的政策,但却遭到了齐景公的斥责;晏子后期欺下媚上,实行了一套竭泽而渔的政策,汇报工作时,齐景公大加赞赏。吴思称,晏子的故事构成了一个堪称经典的制度变迁模型,晏子实际做得怎么样不重要,重要的是齐景公的耳目如何评价。

于是,合乎仁义道德的政策总是顶不住巨大的压力,被迫向潜规则转变。

股市中当融资者和投资者的利益突出的时候,确实存在“晏氏转型”的土壤。套用晏氏转型的理论,有利于投资者的政策总是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好像水往低处流一样,按捺不住地转变为有利于融资者的政策。一方面,融资者在很多时候都是国家利益的体现;而另一方面,说服和鼓励实施能从投资者手里更多圈钱的政策,也有利于围绕在股市周围各阶层的利益。

至于是什么力量最终决定政策更加有利于投资者还是融资者,则取决于两方的势力较量。如前所述,投资者“就好像是一麻袋毫无组织的土豆”,与这些零散的“土豆”相比,代表融资者一方的(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几乎全部以国家利益代言人的面目出现。

再从更深的层次思考,晏子代表齐王治理东阿,但他的行为很可能并不真正维护齐王的利益,使晏子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方法是维护好齐王左右及权贵们的利益,因为他们控制着“上达天听”的渠道,这就是代理人自己的利益同他所代理的利益间的矛盾冲突。

上市公司本来是股东的代理人,维护投资者利益,但实际上却未必。因为掌握经营者位置是否稳定的是上级领导、主管部门而非股东,从这一点来说,中国上市公司的行为中带有浓厚的官场特点。而一个不受监督和威胁的代理人,他的行为必然会更多地顾及自己以及能够决定自己命运的集团的利益。经营者权衡所有利害得失后也会明确地感觉到,当他顾及到投资者以外的其他利益集团的时候,前途是一片光明,反之,风险却会立时加大——很多时候,经营者所代理的利益(投资者利益)与自己及周边集团的利益是相冲突的。

形成路径依赖以后,上市公司的经营者便在这条坦途中愈走愈快,这也是吴思谈到中国股市特色时曾一再提到的,具有很强的代理人行为特征。吴思认为,不仅上市公司,管理层也经常体现出代理人的行为,“只要有足够的好处,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出现与正式规定不符的行为。”

何况,吴思还分析了晏子本人和他的同事们在其中可能涉及到的物质利益。他得出结论说:包括晏子本人在内的官僚集团也是可以从晏氏转型中获益的。如果加上这条,“理想秩序向潜规则坠落的速度将愈发势不可挡。”



“王小石事件并不奇怪”,“如果机制不改就不会是最后一例”(摘自《中国新闻周刊》),有了高西庆这位证监会前高官的坦诚之言,我们可以自豪地认为,中国股民还是比中国球迷幸福些。至少有这样一个级别的高官,肯在公开场合差不多承认:股市腐败很早就有。

果真如高先生所言,建立了多层次的交易市场就能杜绝中国股市中的腐败问题吗?这个问题太技术,对于绝大多数没见过美国月亮的中国投资者来说也难以想象。

我们整天埋首于那些引进的或者自编的创新之中,有时晕得分不清谁是路遇不平仗义相助的侠士,谁又是口蜜腹剑的唐朝宰相。

可幸,吴思先生造出一付“潜规则”的透视镜。无论古代官场,抑或当代股市,跑不出这样一种利益格局中的现实计算。以“利”之眼打量,可透重重迷雾。

“潜规则”的最后一条为“崇祯死弯”,本文未有论述。简言之,当博弈双方势力过于悬殊,以致一方无法继续生存时,所有的规则将同归于尽,无论是“明规则”还是“潜规则”。

那是一种极端,是两败俱伤的结果。我想,大多数时候,博弈体现为同一运行秩序下双方势力的此消彼长。如果将此绘制成一幅K线,我们能在图上找到一个个拐点。虽然总体上看投资者一直是且战且退,但有利于我们的拐点确实存在,比如大庆联谊案的胜诉,或者高先生的肺腑之言。

但这显然远远不够。中国股市能否最终消灭这些潜规则,或者将其变为稍稍有利于投资者的规则,最终取决于“股民”的博弈实力,取决于他们是否真能把自己弄成“股东”。■
发表于 2004-12-8 00:36 |
"简言之,当博弈双方势力过于悬殊,以致一方无法继续生存时,所有的规则将同归于尽,无论是“明规则”还是“潜规则”。
那是一种极端,是两败俱伤的结果。"
很可惜,往往博奕双方并不这么认为;或是一方势力过于悬殊,但该方并不这么认为,这就是中国的朝代为什么这么多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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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8 10:59 |
股市中当融资者和投资者的利益突出的时候,确实存在“晏氏转型”的土壤。套用晏氏转型的理论,有利于投资者的政策总是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好像水往低处流一样,按捺不住地转变为有利于融资者的政策。一方面,融资者在很多时候都是国家利益的体现;而另一方面,说服和鼓励实施能从投资者手里更多圈钱的政策,也有利于围绕在股市周围各阶层的利益。

至于是什么力量最终决定政策更加有利于投资者还是融资者,则取决于两方的势力较量。如前所述,投资者“就好像是一麻袋毫无组织的土豆”,与这些零散的“土豆”相比,代表融资者一方的(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几乎全部以国家利益代言人的面目出现。

再从更深的层次思考,晏子代表齐王治理东阿,但他的行为很可能并不真正维护齐王的利益,使晏子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方法是维护好齐王左右及权贵们的利益,因为他们控制着“上达天听”的渠道,这就是代理人自己的利益同他所代理的利益间的矛盾冲突。

上市公司本来是股东的代理人,维护投资者利益,但实际上却未必。因为掌握经营者位置是否稳定的是上级领导、主管部门而非股东,从这一点来说,中国上市公司的行为中带有浓厚的官场特点。而一个不受监督和威胁的代理人,他的行为必然会更多地顾及自己以及能够决定自己命运的集团的利益。经营者权衡所有利害得失后也会明确地感觉到,当他顾及到投资者以外的其他利益集团的时候,前途是一片光明,反之,风险却会立时加大——很多时候,经营者所代理的利益(投资者利益)与自己及周边集团的利益是相冲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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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7 12:45 |
晏式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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