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有战事 发表于 2005-10-29 12:36

这种事情我应该愤怒还是高兴?

今天,我买了一份长江日报证券版,里面<网友测市>拦目.刊载了我的文章,<跟随主力去远航---赢利新模式>.然而,落名却是<星光总汇>的:江海乐鸣

我用去百度查了一下,还有人盗用我的文章,用自己的名字去发表.

看来,在网上发表文章是很不安全的,连我自己的"网有战事"的名字都不能保护,我应该是愤怒还是高兴?请大家来评一评


跟随主力去远航——赢利新模式       [原创 2005-08-16 07:01:51 ] 发表者: 富邦   

跟随主力去远航

要想把炒股变成为一件快乐的事情,跟随主力去远航就是基本功了。人们之所以以要跟随主力。是因为主力对股票有事前的调研,行业的分析,知道哪些股票有成长的价值,有上升的空间;也知道什么股票不能做,即使做也是短炒一把。因而,小股民寻找大庄家,是很正常的事情。然而,庄家在吸货时,是很不喜欢散户的,总是把自己隐藏得很深,总不喜欢散户识破自己的意图。但是,无论庄家怎么隐藏自己,伪装自己,股票的技术指标总会给我们留下表示自己意图的痕迹。
目前,抄底反弹已经进入尾声,真正想大做的庄家逐渐浮出,让我们来看一看是不是这样:
1、打开盘面到周线,当RSI(14)指标上到50以上时,你就应该把它留下来;因为主力上了50,就
很可能是真做,一般假做的,就上不了50以上。
2、用行业周期的景气度来排除不好的行业。比如耗能源大的、技术含量低的、原材料涨价导致产品不好卖的
3、用60周线来判断。一般来说,当股价在低位上60周线的股票,是主力要大做的股票。因为60周线,是趋势的转折点,股价在60周线上的,是上升通道。股价在60周线下的,还是下降通道。

如果你选择到了符合以上几个条件的股票,那么就恭喜你,你就可以跟随主力去远航了。当周RSI(14)上到了80左右,或者掉头,你就要卖了。

当然,找到主力的方法有很多,比如量能等,那我就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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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0

这是"和讯博客"里的文章

[ Last edited by 网有战事 on 2005-10-29 at 12:39 ]

wenru 发表于 2005-10-29 12:38

说明你的文章好!应该高兴!!!!!

股怪一人 发表于 2005-10-29 12:41

网上的文章受著作权保护吗?

投机之人 发表于 2005-10-29 12:47

呵呵,偶见多了。开始挺反感,想想也没精力应付他们,要么你去交涉要稿费,我想一般报社会给的。不过偶没要过。:)

投机之人 发表于 2005-10-29 12:48

偶后来很少写成篇的文章和这也有关系。

pylizht 发表于 2005-10-29 12:51

Originally posted by wenru at 2005-10-29 12:38
说明你的文章好!应该高兴!!!!!

网有战事 发表于 2005-10-29 12:51

Originally posted by 投机之人 at 2005-10-29 12:47
呵呵,偶见多了。开始挺反感,想想也没精力应付他们,要么你去交涉要稿费,我想一般报社会给的。不过偶没要过。:)

谢谢!如果我到报社去,

那我拿什么证据说明这篇文章是我写的呢

?难道是发表日期吗?

投机之人 发表于 2005-10-29 12:53

我想是的

网有战事 发表于 2005-10-29 12:58

有的网友转载还说明是我写的,可是在和讯这样的大论坛里,却还有不要脸的冒名人.

金规玉律 发表于 2005-10-29 13:12

Originally posted by 网有战事 at 2005-10-29 12:36
今天,我买了一份长江日报证券版,里面<网友测市>拦目.刊载了我的文章,<跟随主力去远航---赢利新模式>.然而,落名却是<星光总汇>的:江海乐鸣

我用去百度查了一下,还有人盗用我的文章,用自己的名 ...

岂能高兴?但愤怒又能怎样?堂堂中国中善干鸡鸣狗盗之辈滔滔不绝,前有古人,现有MACD的X个会员,后更有来者,算了吧,下次不买那份报纸即可:o

[ Last edited by 金规玉律 on 2005-10-29 at 13:14 ]

岩松 发表于 2005-10-29 13:36

说明你的文章好!应该高兴!!!!!

投机之人 发表于 2005-10-29 13:38

还是别当一回事,不值得。

金融巨头 发表于 2005-10-29 13:38

其实均线选股自古就用,不能说明是谁的发明,不过题目相同就有意思了.

投机之人 发表于 2005-10-29 13:43

Originally posted by 金融巨头 at 2005-10-29 13:38
其实均线选股自古就用,不能说明是谁的发明,不过题目相同就有意思了.

不是题目相同有问题,是抄袭剽窃整篇的文章。是那些家伙人品有问题;社会氛围见怪不怪有问题。:)

崔中平 发表于 2005-10-29 14:10

说明你的文章好!应该高兴!!!!!

iceberg800 发表于 2005-10-29 17:07

为楼主深感气愤,应该和报社进行交涉并公开对楼主道歉,公开这名无耻之徒的真实姓名,让这些无耻的剽窃者如过街老鼠一样无处藏身,也给那些乐此不疲的老鼠们敲响警钟!

iceberg800 发表于 2005-10-29 17:15

看过楼主很多文章,受到很多启发,希望楼主不要因为这些无耻之徒而影响心态.

股市菜鸟 发表于 2005-10-29 17:28

网有版主,我记得原来MACD有个声明,在这论坛发表的文章,属于MACD论坛和作者共同所有(不知有否记错?)。你可以与MACD一起与剽窃者进行交涉。要求他发表道歉,这是他剽窃者起码要做的。

网有战事 发表于 2005-10-29 17:31

Originally posted by 股市菜鸟 at 2005-10-29 17:28
网有版主,我记得原来MACD有个声明,在这论坛发表的文章,属于MACD论坛和作者共同所有(不知有否记错?)。你可以与MACD一起与剽窃者进行交涉。要求他发表道歉,这是他剽窃者起码要做的。

谢谢你的关心,但MACD论坛里谁又管理这个事情呢?

jjmmk 发表于 2005-10-29 17:35

应该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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