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下半年翻五倍的标的查询只要觉得你的资源有价值,找我超长线翻倍股6个,299元想知识变现,点这里
广东线下聚会即将开始帮你配置仓位领五倍以上大牛不做制度的牺牲品
查看: 16066|回复: 18

[讨论] 李志林的最新博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4-12 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志林的最新博文

来自:MACD论坛(bbs.macd.cn) 作者:马目 浏览:16066 回复:18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原文来自: http://bbs.55188.cn/viewthread.php?tid=909602

一、与国际接轨不能侵害投资者正当利益

近期,“反对救市论”的一个重要理由是:“中国股市迟早要与国际接轨。因此,ZF面对股市持续下跌,只能采取市场化的态度顺其自然,不应进行政策干预”。此论看似振振有词,其实,则是曲解了“市场化”。因为,当投资者的正当利益受到了侵害,导致信心丧失、股市持续非理性暴跌时,管理层依法完善市场规则以稳定股市,这不仅不违背“市场化”,反而是捍卫了“市场化”。

特举例如下:

1、h的股东侵犯a股股东利益。最近,当工行、建行、中铁、中铁建、中媒能源等同步同价发行的a股和h股股价基本接轨甚至倒挂时,有些人以a股仍然平均比h股高50%为由,提出a股还要跌一半,才能与h股接轨。这显然是别有用心的。因为,老的a+h股发行价本身就存在着极大的差异。例如中石化a股和h股发行价是4.22元/1.60元,高1.63倍;中石油是16.70元/1.30元,高11.85倍;中国人寿是18.88元/3.62元,高4.22倍;平安是33.8元/10.33元,高2.27倍。十多年来,a股股东为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公积金的提升和公司发展,付出了比h股股东多几倍甚至十几倍的成本,h股股东则始终享受同股同权。而现在,有人却硬要a股股价与h股接轨,这对a股股东实在太残忍。作为当事人的管理层,难道不应该为保护a股股东的正当利益做一点事吗?例如,用定向送股的方式,对a股股东进行一次性补偿;又如,在今后红筹股回归a股时,在高溢价发行后,随即按倍差对a股股东送股,然后再上市。

2、将利益向外资股东倾斜。表现之一:对外分红慷慨,对内分红吝啬。例如,中石油在美国上市仅融资29亿美元,但四年中却向美国股东分红到119亿美元,故获得“亚洲最赚钱公司”的美誉。而在a股融资668亿人民币,相当于95.4亿美元,是在美融资的2.29倍,但向a股股东分红不到6亿人民币,仅为对美分红的2.96%。并且上市仅5个月,股价便从48.6元一路跌到16.70元,跌幅高达65.7%,成为“中国是最令人丧心上市公司”。表现二:廉价向外国出售国有商业银行股权。仅以建行为例,05年10月以每股1元左右的低价出售给美国银行30亿美元,短短两年,就让他们获利320亿美元,其中就包含了a股股东的高溢价认购、国家无形资产,国家给予的垄断利益(高存贷差)。再加上工行、交行等其他商业银行,外资股东至少在银行股中享受到一二千亿美元的巨额利润,而a股股东又分到多少红利呢?

3、为了外资股东利益恶性向a股股东圈钱。从1月15日5522点—3271点,短短两个半月40.76%,中外罕见的大暴跌,始作俑者便是平安的恶性圈钱。平安口口声声讲再融资是上市公司的权利,是市场化行为,但是,它究竟是否符合市场化规则?据媒体披露,平安总资产6237亿,负债5187亿,净资产仅1000亿左右。其中,h股融资132亿,a股融资400亿,07年炒股收益461亿,出卖股权21亿,真正属于自己的净资产是零,其高管一人竟拿6600万年薪,竟然一开口就要向a股股东圈1600亿。这分明是“空麻袋背米”,是“不法商人”经常标榜的“市场化”?问题还在于,平安占48.2%的第一大股东是英国汇丰,其恶性圈钱的目的不言而喻。即使按市场化规则,平安股价推出再融资方案的从90元跌到48元,其再融资早就该宣布中止了。按国际惯例,上市公司提出再融资骤时应宣布增发价,即前20天收盘价的九折。若一个月内股价跌破增发价,就视为增发失败,一年之内不得再提出此案。如果中国股市也采用这个市场化规则,对平安融资案和今后其他的再融资案,市场完全有能力自行决定取舍,而再也不会成为导致股市暴跌的导火索。

4、用舆论“腰斩”中国股市,让次贷危机受损的外资抄底。这七年,中国股市及广大投资者遭受到两次古代酷刑——“腰斩”。上一次“腰斩”即01年6月-05年6月,在某些有境外背景人士“推倒重来”口号蛊惑下,用了4年时间,从2245-998点。这一次“腰斩”又同样是在某境外私募基金顾问有关“美国应该救市,中国则不应救市”、“中国股市要跌到2000点”、“至少还要熊两年”等口号的诱惑下,仅用了五个半月,便从6124-3271点,令人叫绝的是,每次当做空目标实现,外资便乘机抄底,近期媒体上相反的消息多了起来:“一季度有3000多亿美元外资涌入股市”、“国际游资借道入市”,“ 20亿台资入市抄底”,“高盛、大摩、罗杰斯入市抄底”,并称:“越跌越买,希望跌得越深越好”,“qfii成本次抄底的主力军”,“国家外汇总局宣布将为qfii限制松绑”……人们不禁要问:管理层明文规定,拥有分析师执照的人才能公开预测指数,但为什么这些打着“著名经济学家”招牌的境外私募基金代言人能够频繁亮相于中央和地方的电视台和报刊,散布恐慌性言论,引导中国广大投资者杀跌、扰乱市场,为外国投资集团谋取不正当利益呢?为什么不用市场化手段对这些人的违规言行依法惩处呢?

总之,“主张救市论”的本义并非要ZF直接来救指数,而是指管理层依法用市场化手段纠正非理性杀跌,维护国民、股民的合法正当权益,维护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这应是管理层义不容辞的责任,毋庸忌讳。



二、二季度股市有望恢复性向上

本周三200点的大阴棒,令市场笼罩了“反弹夭折、还要创新低”的阴影。“市场已进入长期熊市”的悲观论主导了市场。但是我认为,市场高度一致性思维往往容易出错。二季度股市很可能出现恢复性向上的走势。

论跌幅,三月份一个月下跌20.44%,第一季度下跌37.63%,从1月15日5522点以来两个半月下跌40.76%,从去年10月6124点以来5个半月下跌46.6%,绝大多数股票几乎被“腰斩”。这不仅创了中国股市跌幅之最,而且在世界股市中也是罕见的。须知,在1930年举世闻名的美国经济危机引起的大股灾中,全年美股也只跌了34%。可见,经济面良好状况下中国股市的这轮下跌是非理性杀跌,必然会否极泰来。

论市场态势。我曾经将指数和所有个股的走势高度抽象为四幅“山水画”。第一幅:三波上升后横盘;第二幅:三浪下跌后横盘;第三幅:三波上升后横盘,再往上突破,形成∧形的“坟墩头”;第四幅:三浪下跌后横盘,再往下突破,形成v字形的“万人坑”(实为聚宝盆)。眼下,大盘指数和所有个股又同步出现了05年6月998点时那样的第四幅“山水画”中的“万人坑”,这表明单边下跌市已达到极致,看起来风险巨大,其实则是多年难得的大机会。

论成交量。中国股市历史表明,巨量=顶部,地量=底部。4月3日探底3271点时沪市成交量萎缩到695亿,4月10日反弹后再度探底3344点时,成交量萎缩到618亿,4月11日更萎缩到605亿。这是多空双方数千万投资者认同底部的信号,表明市场难以再跌。这是比其他任何技术指标都灵验的市场风向标。

论市场的有利因素。由于美国已降息至2%,现4.14%的利息难有上升空间;人民币汇率呈加速升值态势,已进入“六时代”;3月份cpi回落;从紧的宏观调控政策从“双防”(防经济增长过热、防物价上涨过快)变成“单防”(防物价上涨过快)+平衡(经济增长既不过热,也不过快下滑);三大证券报连续发社论、评论,称当前股市是“非理性暴跌”、“估值体系紊乱”,管理层明显使用舆论护市。国资委副主任李伟提出“加强国有股流通转让的动态监管”,严防在国资委注资前国有股减持给“老鼠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暗示国有股减持将变缓;30只新基金正在发行入市中;国家外汇局称,要对qfii入市的限制松绑;在构筑3271点和3344点双底过程中,有中外大资金通过凶狠的拉升和惯压手法积极建仓做行情的明显迹象;同步发行的a+h股如工行、建行、中铁、中铁建、中媒能源股价已近乎接轨甚至倒挂,第一权重股中石油护守发行价行为坚决,蓝筹股群体调整到位;创投、奥运、农业、新能源、参股券商、滨海及高送转板块群体活跃;二季度大小非减持量明显减小;在连收8根周阴线后,本周终于收阳;市场估值已经合理甚至低估,如07年平均pe仅28倍,08年动态pe仅21倍,预示后市至少有30%的上升空间。

当然,市场从恢复性行情能否变为中级行情,关键在于管理层是否用市场化手段依法治市采取实质性举措,如降印花税,如对大小非减持参考国际惯例,作交易制度上的限定和安排。如对再融资按国际惯例作出规范措施:如上市公司再融资时必须按前20天平均价的九折推出增发价,方案推出后一个月内,若股价跌破增发价,则视为增发失败,一年内不得再提出再融资,把决定取舍权交给市场投资者。如谨慎推出红筹股回归a股,在此之间必须对两地发行的溢价差,对a股投资者补偿等等。但不管怎么说,二季度的反弹是可以期待的。
参与人数 1奖励 +2 时间 理由
绍兴人 + 2 2008-4-12 09:00 感谢你转的好文章!

查看全部评分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5-6-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3 天

发表于 2008-4-12 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8-1-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2 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26*: :*26*: :*26*: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8-4-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2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为一个老股民,股市也为自己赚得了第一桶金,但对于这个地方,依然只有愤怒方可表达!太多的无耻,太多的黑暗,还有那中小散太多的血泪哭诉构筑了股市特殊的"和谐"!!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8-3-2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2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你转的好文章!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4-10-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2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27*: :*27*: 某些有境外背景人士“推倒重来”口号蛊惑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8-3-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2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啊!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6-1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854 天

发表于 2008-4-12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市场永远是对的!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6-5-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2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27*: :*27*: :*27*: 为那些喝古民血的人悲哀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10-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2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1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8-4-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2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19*: :*19*: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6-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2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人民服务?还是为少数人服务?

这是决定社会性质的问题,答案如下进行选择:

1、社会主义;
2、资本主义;
3、共产主义;
4、封建主义;
5、类似西藏的农奴主义;
6、殖民主义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2-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936 天

发表于 2008-4-12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22*: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4-12-1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342 天

发表于 2008-4-12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市场从恢复性行情能否变为中级行情?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5-1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2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19*: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5-1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4-12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ing-ding 于 2008-4-12 06:24 发表
不是民选的ZF它能为人民服务?它只能喝人民的血!道理就这么简单。。。。。。

:*19*: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8-1-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92 天

发表于 2008-4-12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但高层听不进去忠言,喜欢听信汉奸的言论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6-11-2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8 天

发表于 2008-4-12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22*: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7-4-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688 天

股指家园

发表于 2008-4-12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好文章。
金币:
奖励:
热心:
注册时间:
2008-1-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声明:1、本站所有广告均与MACD无关;2、MACD仅提供交流平台,网友发布信息非MACD观点与意思表达,因网友发布的信息造成任何后果,均与MACD无关。
MACD俱乐部(1997-2019)官方域名:macd.cn   MACD网校(2006-2019)官方域名:macdwx.com
值班热线[9:00—17:30]:18292674919   24小时网站应急电话:18292674919
找回密码、投诉QQ:89918815 友情链接QQ:95008905 广告商务联系QQ:17017506 电话:18292674919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陕ICP19026207号—2  陕ICP备20004035号

举报|意见反馈|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MACD俱乐部 ( 陕ICP备20004035号 )

GMT+8, 2024-5-23 18:03 , Processed in 0.081827 second(s), 8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