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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坛主的一封控诉信 - 梦之子版主严重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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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0 09:52 |

给坛主的一封控诉信 - 梦之子版主严重失职

来自:MACD论坛(bbs.macd.cn) 作者:tidalwave 浏览:1125 回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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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 我发了个帖子, 引述我们小老师的推论(如附件一,并做说明), 说明AB底不可能存在的理由,

不料引起"梦之子"版主没来由的诋毁, 污衊为"...学究...可悲"。


   我们的小老师是个14岁的初二学生, 叙事可能不够详尽清楚, 也许还有口误、笔误之处,

然而能让我们这一群35~52岁的人信服, 自然有超越常人普通观点之处。

   任何不同意见, 可以提出理由, 据理争论,怎可丝毫没有提出异议之前,

就贸然用 "...学究...可悲" 这等无佐证类似无赖般的言论来攻击?

还亏"梦之子"还是个 "资深版主" !!! 可恶可恨之处, 此其一也!


   于是,本人更改标题质问 "梦之子---你在干什么?", 除了引用上述"其一"的理由外, 还说明浪板

已渐渐有起色, 版主当鼓励发言, 而不是毫无理由地依照自己喜好、情绪来阻止会员提出看法,

更何况我小老师的说法不仅是正确, 更是任何书本、论坛中没有论述过的,"梦之子"是非不分,硬安罪名,

可恶可恨之处, 此其二也!


   "梦之子"既然把AB底的不当的解说文, 认定为"形而下",是学究、是可悲, 为何又在

别人提出超光速,这等形而上理论之时,还予以打击?(如附件二) 足见"梦之子"立场摇摆不定,

纯以喜好应答批评,可恶可恨之处, 此其三也!


   本人同意将该帖删除,但"梦之子"回复的删帖理由(如附件三),竟然是"疯了"二字?!

就是世界首屈一指的权威医师, 也不可能骤然轻率地使用"疯了"二字,当然,"疯子"本身的胡言乱语除外。

本人是MACD的用户,"梦之子" 是为大家服务的版主,什么时候版主变成如此荒唐,

可以肆无忌惮、拥有高高在上的特权身份? 随意贬低用户?

难道是MACD坛主赋予的吗?这种作法,当然会引发对论坛"十分负面"的影响,

可恶可恨之处, 此其四也!


   曾请重阳版主对"梦之子"提出"检讨、纠正",不料该帖并未在"处藏室"内,

依据重阳版主说法(如附件四),该帖已无法取回,而本人所知前些时候,重阳版主曾发帖,

要求版主将删除帖移至"处藏室"(如附件4之1),此一说法也经重阳版主证实无误!"梦之子"身为版主,

无视于上级规定决行,直接删除该帖,版主犯行,当加倍处罚,不容宽贷,可恶可恨之处, 此其五也!


    任何删帖PM,均附有一段文字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如附件五),

这字句本该视同为版规! 直接删除,提出异议还有效用吗? 之后,又该如何复原?这岂不落人口实?

身为版主,罔顾版规,陷论坛于不义,可恶可恨之处, 此其六也!


   在重阳版主为"梦之子"解脱无效之后,转令 "梦之子" 亲自解释PM贸然使用"疯了"的原因,

"梦之子"短讯及本人回应(如附件六),完全规避问题,逃避责任!身为版主,这种不知错;

不认错的没有"肩膀"的行径,已然毁坏论坛声誉,可恶可恨之处, 此其七也!


    MACD浪板,在此之前,历经惨澹,"梦之子"也参予其中, 当时的管理不力,难逃其咎!

如今初有起色,不知秉持中立勤加鼓励,反而大放厥词!打击异己!处处勒颈制肘!

妨碍浪版向荣!居心叵测!可恶可恨之处, 此其八也!


    向网友推荐学习波浪仅看"道氏理论的《股市晴雨表》与艾略特的《自然法则》",

信可开合谓"其他的什么书与精华贴全部一概都不用看,省得走弯路浪费时间。" (如附件七),

    如此"排他"地仅推荐此书,不就是为了推荐他自己上传的 《股市晴雨表》吗?

其实,这本书根本谈不上什么经典,只是早期整理的道氏理论之一而已,

"梦之子"另一句 "其他的什么书与精华贴全部一概都不用看"的说法, 显然失去版主的立场,

完全辜负论坛的托付,若此,还要浪版作什么?  难怪大家热心发帖之时, 他偏来个"09年随笔",

对帖中会员的疑问,避而不答(如附件八末段),该帖显然没有存在的必要,早就应该删除!

    艾略特的《自然法则》错误颇多,内容更缺乏近年颇为热门的"引导三角形",如此误导别人走歧路,

不是妒才之心,是什么? "梦之子"可恶可恨之处, 此其九也!



   凡此九点若有其一,早该撤销版主之职并逐出论坛,方得示众公允,并严儆效尤,则浪板甚幸!论坛甚幸!

  继小老师之后,我们师兄弟也已经为波浪理论的原理原则尽过力了;读上等书;远下等人;藉此帖, 向MACD告别!




附件一 : A底是什么?为什么不能存在?
AB底是艾略特几个最大的败笔之一
他认为在大跌的时候 一个真正的大底
必然是先3波上 再三波下 后面跟这一个五波(跟FLAT一样)
此时这3波上---------称为A
3波下---------------称为B
这个就是AB底 其中B波不低于A波(regular flat)


我们知道MOTIVE WAVE 是5波 绝对不是三波(这点艾略特也是如此认为的)
可是这时候 为了圆他的13年大三角形幻想 造出了这么个玩意


如果AB底存在 在型态上包含后续的五波 (就是个3-3-5 的 FLAT)
任何C波向上的 FL 完成后 必将向下 此时"AB底"为低点的可能性不大 (FLAT是调整波)


那么在AB底之后 如何延续向上的另一个五波? (这是真正的大底)
(已经是3-3-5了 后面该先接5 还是先接一个3?) [A(3)-B(3)-5]-?-3-5-3-5 (?=3 ?=5)
或者是3-3-5-3-5-3-5... 3-3-5-5-3-5-3-5........还是依循这个模式在AB底的3-3-5完成后
下杀3波 再开始五波上涨?


如果不包含那个5波 那么AB底之后必然是 A(3)-B(3)-5-3-5-3-5 一共七波 或A(3)-B(3)-5-3-5
在major work 中 NATURE'S LAW 讨论 DAILY RANGE 与 WEEKLY RANGE时的图 正好可以借用说明

不论上述哪种情况 第1波冲击波都变成3波了 而冲击波有可能是7波或5波 不合乎波浪理论的5-3模式
所以AB底 如果能够存在 波浪理论就瓦解无存了

说明: 红色部分, 说明AB底是什么.
      浅蓝色部分, 说明为什么AB底不能成立.
      其余为使用多种分解后的假设,说明若AB底成立,现行的波浪理论,就瓦解了.

[ 本帖最后由 tidalwave 于 2009-4-20 10:04 编辑 ]
附件2 - 夢之子立場搖擺不定.jpg
附件3 - 瘋了.jpg
附件4 - 原帖已被刪除.jpg
附件4-1.jpg
附件5 - 刪帖PM上的但書.gif
附件6 - 夢之子的回覆.jpg
附件7 - 夢之子的可議心態.jpg
附件8  .jpg

发表于 2009-4-20 17:28 |
:*29*:

发表于 2009-4-20 17:32 |
那个14岁的初中生写的一段关于波浪理论的话,纯粹是形而上的老学究观点,如果用与实战,确实可悲。

我现在依然持这个观点。如果这也算是“无赖式的攻击行为”,我也无语了。:*27*:

至于楼主那篇“梦之子你胡说什么”的贴子,倒是极尽攻击之能事,我非常后悔直接删除,导致死无对证。我以后必定吸取这个教训。

[ 本帖最后由 梦之子 于 2009-4-20 17: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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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言乱雨

发表于 2009-4-29 17:29 |
可怜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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