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无情的自私性,而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基因创造的机器,
从而得出了“人们生来就是自私的”......
自私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人类社会现象,无论从动机,还是行为以及效果,我们过去对其的认识,都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严格的说,我们对自私,一直是存有误解的。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无私是美德,自私是罪恶”。这种教育理念固然不错,但事实上更多的人在长大,进入社会以后就只是将其当作一种口号理解,在面对社会现实生活时,则运用生活教会他们的原则予以对待。对自私的误解,表现在于对其的理解过于狭窄。以为自私就只有一种,那就是损人利己。从而带来行动上的迷茫。一说到某人自私,给我们的印象就是这人道德水准很低。大家都不愿意公开来谈论这个问题。可是人以及人类社会发展的复杂性,这个问题又绕不过。现实的生活,提示我们对自私应有更宽泛的把握。
把自私仅定义为损人利己的行为,不足以概括人们实际运用这一概念的全部特征,更难以说明人类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面对利益选择以及由此带来的结果的复杂性。
全面的认识自私,应该从更多的角度理解自私的宽泛性。自私的表现有其前提,没有相互产生的关系以及利益时,自私不会显现。一个独处的时候,无所谓自私不自私。自私总在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发生交往建立联系时,存在着物质和精神利益取舍以及相关权利与义务享有和履行时突显,除了极度的损人利己的自私外,自私与善恶不能直接划等号,那么,如何定义自私呢?我以为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内容要考虑:第一、当人同他人以及社会发生利益关系时,他首先考虑的是自己,更看重的是自身的利益。这是人的本能的反应,无关善恶。第二、当人认为自己同他人以及社会的利益不矛盾时,而为自己利益考虑的动机,带来的客观上利己利人的行为。这是合理自私,人类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发生正是靠这一力量推动。市场经济的鼻祖亚当.斯密曾揭示了市场经济的根本所在”人们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更能促进社会利益“,从而客观上实现了“人性自私推动社会进步”。的目的。发达的市场经济其实是自私的结果。深一点看,人类追求文明进步的自由公平,实质上不也是满足个体的自私吗?第三、当人认为自己的利益同他人及社会利益构成矛盾时,为了自己的利益牺牲他人及社会利益,以满足自己利益的行为。这是损人利己的自私,是我们应该鄙视和摈弃的。
从上述对自私的定义,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人的自私有着分层多重性,而且可以做出不同的分类。我们知道,人的任何行为,只要不完全是外力作用的结果,只要其中存在着行为者本身意识的选择,即使是潜意识的作用,那么,其行为总要符合行为者本人的意愿、欲望、情感和价值观。直白的说,行为来自动机,动机决定行为。从人的行为动机看,自私可分为三类,即损人利己的“恶性自私”,利人利己的“合理自私”,舍己利人的“大公无私”。
人是社会的人,在社会交往中,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其利益既存在着统一性,也存在着矛盾性,倘若一个人依据统一性原则行事,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以利他作为手段,达到了利己的目的,兼具利己利他的客观效果。这种自私的行为应视为“合理的自私”。它不仅没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任何损害,相反还带来了利益,这种自私,不仅不应限制,而且应该鼓励和提倡。因为在满足行为者需求的同时,也给他人带来了利益。倘若一个人依据矛盾性原则行事,不仅从自己的利益要求出发,而且以损害或牺牲他人及社会的利益为手段,最后达到损人利己的效果的行为,这种自私就是“恶性自私”。这种自私是应该坚决反对和制止的。损人利己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不道德的,甚至是一种罪恶。还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那就是一个人无论出于什么动机和目的,一心只为他人作想,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其最后客观的结果是于别人的利大于自己,甚至损害自己,成全别人,将其称为舍己利人的“大公无私”。从人性的角度看,这种现象有悖本质,但也有理论对其解释,“明显的利他行为实际上是伪装起来的自私行为”,想想齐恒公的三个宠臣,爹死了也不回家奔丧而留在他身边的公子开方,宁愿自宫喂狗也要回到宫里饲候他的竖刁,更有那把自己的儿烹给他吃的易牙,算得上绝对的无私,但管仲的预言以及后来的结果,让我们明白了,违背人性的东西隐藏着多么不可告人的卑鄙和罪恶。当然,如果你觉得这过于极端的话,也可以相信,世界的丰富与复杂,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任何一种现象的存在都很正常。能遇到大公无私的圣人,我们应该庆幸,更应该赞美和敬仰。
日常生活中,我们还可以对自私进行另外类别的划分,比如为了达到利已的目的,主动地提供价值来交换自己需要的行为,就可称为善意的自私。还有能分清时机、场合、对象、事件,能考虑到别人的感受,在大家能接受程度内,表现出来的为己利己的行为,可称为聪明的自私。而那些不分对象,不分场合,只顾自己,忽视他人的利己行为,便可称为愚蠢的自私。再还有如帕累托效应的,可称为有益的自私等等。
如果从人的角度转换到事角度,以是否受益还是受损来看,世界上的事无非就只有四种状况,即利己利人、利己损人,损人损己、损己利人。利人利己,皆大欢喜,这是我们推崇和倡导的。利己损人,己喜人厌,这是我们反对和制止的。也是我们通常人们泛指的自私。损人损己,人己不得,这是最不划算的,从动机上看这种事情应该不会成立,但实际生活中这种情况时有发生。我们熟悉的孔子批评他的学生“子贡赎奴不取酬”的事,应该属于此类。损己利人,崇高无限,这类情形在前面已作讨论,不再赘言。
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其作用。自私也不例外。自私的作用具有双重性,既有消极的一面,也有积极的一面。消极的作用主要是恶性自私带来的,最能表现自私消极作用的是莱斯顿的那句话“自私是万恶之源”,因为恶性自私,人就会以自我为中心,变得贪恋、冷漠、吝啬。从而引来为利是图,相互倾扎,你死我活,残暴无情,世界会成为人间地狱。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坚定反对人的恶性自私的原因,文明社会必须抑制恶性自私漫延。自私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其积极作用是通过合理自私而发挥出来的。事实上,人类社会的发展正是合理自私的前提下,每个个体以及由个体组成的群体的合理的为自己,在欲望的驱使下,不断地向前推进社会的发展。可以这么说,合理自私是人类社会进步最深层、最根本的动力。否则,亚当.斯密不会说“国富”的人性动力,正是不越法律的自私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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