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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可口乐

万岁谈对全流通的看法. (此贴被收入MACD中心主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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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4 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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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5 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难全流通的原因是国家想收回投资,却不想丢掉控股权是根本。难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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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7 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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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7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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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7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全流通试点出来后,大盘屡屡创新低,但我依然是全流通的拥护者。
所需要改进的是方案而已。核心是“对价”(不是“补偿”)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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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2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责任编辑:  james369; 【证券学习中心】主页 \您在中心主页添加的2 篇帖子,送上12 分,希望您能发表更多的精品原创,转贴更多优秀帖子,同时欢迎您及时将帖子转进中心主页,再次诚挚地谢谢您!分已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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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6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专家提出以动态博弈解决股权分置

2005年06月06日 05:47
  经证券时报

  本报讯(记者  周文亮)深圳市专家委员会专家胡良高级工程师日前提出,借鉴博弈论的原理可以解决股权分置难题。他说,以确保流通股东的基本利益为核心,以非流通股缩股为形式,通过双方博弈,进而达到非流通股的流通。
  据介绍,该方案提出,首先,由非流通股东提出流通股的每股保护价(A元);然后,流通股东通过表决也确认该保护价(A元)。建议流通股的保护价高于近三年流通股加权股价20%以上。因此,博弈可以选择下列方式:采用连续运行9个交易日,停牌一天。第一回博弈:如果连续9个交易日股市收盘价高于流通股保护价(A元)以上,非流通股实现全流通;否则,非流通股股数缩股为原来的95%。第二回博弈:缩股后,如果连续9个交易日股市收盘价高于流通股保护价(A元)以上,非流通股实现全流通;否则,非流通股股数缩股为原来的90%。第三回博弈:再次缩股后,如果连续9个交易日股市收盘价高于流通股保护价(A元)以上,非流通股实现全流通;否则,非流通股股数缩股为原来的85%。依此循环,直至非流通股达到全流通的条件。
  胡良认为,博弈也可选择另一种方式,如采用连续运行30个交易日,停牌一天。第一回合博弈:如果在30个交易日内,连续5个交易日达到保护价(A元)以上,非流通股全流通;否则,非流通股数量缩股为原来的95%。第二回合博弈,非流通股缩股后,在30个交易日内,连续5个交易日达到保护价(A元)以上,非流通股全流通。否则,非流通股缩股为原来的90%。依此循环,直至非流通股达到可以流通的条件。
  该方案认为,博弈论最能体现公平,加上分类表决的政策机制,很能明确预期,稳定流通股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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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6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gszqhm at 2005-4-25 07:13
难全流通的原因是国家想收回投资,却不想丢掉控股权是根本。难阿·····

严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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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9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博弈是没错,但是谁代表流通股的利益呢?

 本报讯(记者  周文亮)深圳市专家委员会专家胡良高级工程师日前提出,借鉴博弈论的原理可以解决股权分置难题。他说,以确保流通股东的基本利益为核心,以非流通股缩股为形式,通过双方博弈,进而达到非流通股的流通。
  据介绍,该方案提出,首先,由非流通股东提出流通股的每股保护价(A元);然后,流通股东通过表决也确认该保护价(A元)。建议流通股的保护价高于近三年流通股加权股价20%以上。因此,博弈可以选择下列方式:采用连续运行9个交易日,停牌一天。第一回博弈:如果连续9个交易日股市收盘价高于流通股保护价(A元)以上,非流通股实现全流通;否则,非流通股股数缩股为原来的95%。第二回博弈:缩股后,如果连续9个交易日股市收盘价高于流通股保护价(A元)以上,非流通股实现全流通;否则,非流通股股数缩股为原来的90%。第三回博弈:再次缩股后,如果连续9个交易日股市收盘价高于流通股保护价(A元)以上,非流通股实现全流通;否则,非流通股股数缩股为原来的85%。依此循环,直至非流通股达到全流通的条件。
  胡良认为,博弈也可选择另一种方式,如采用连续运行30个交易日,停牌一天。第一回合博弈:如果在30个交易日内,连续5个交易日达到保护价(A元)以上,非流通股全流通;否则,非流通股数量缩股为原来的95%。第二回合博弈,非流通股缩股后,在30个交易日内,连续5个交易日达到保护价(A元)以上,非流通股全流通。否则,非流通股缩股为原来的90%。依此循环,直至非流通股达到可以流通的条件。


博弈是没错,但是谁代表流通股的利益呢?假设以上博弈存在,非流通股的代表者是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流通股的代表者基金(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基金管理人)和普通投资者的利益并不是完全一致,因为没有信托责任。可以想象这种博弈的结果会倾向于既得利益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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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9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想象这种博弈的结果会倾向于既得利益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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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29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国有股低价转让给
民营企业的时候
谁说过
国有资产流失???
遇到散户
就打着维护国家利益的旗号
遇到有背景的民营企业
就干着肮脏的勾当

这次让
这些民营企业
享受股权分置成果的时候
谁又在帮他们
谁又在愚弄流通股东???

国资委
享受股权分置成果
这些民营企业
又该的谢谢你们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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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9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牛,不过不大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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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飞浪王波浪研究家园

发表于 2005-6-30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万岁谈对全流通的看法. (此贴被收入MACD中心主页 !)

不太愿意写东西。不过,简单表明自己的几个观点:


      1、我是主张全流通的。因为只有全流通才能使目前非流通股大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严重利益冲突得到实质性改善,证券市场上真正的购并重组会越来越多。我相信,如果现在是全流通的环境,就目前的市场状况,我们会三天两头看到上市公司并购消息,这市场会很快热闹起来。


      2、实行全流通不等于一夜间增加大量筹码供应。我相信,没有一个人傻到去设计一个对大股东所持有的股票不加以限制的流通方案。在成熟市场的美国,陈天桥、丁磊、张朝阳等等所持有的股票并不是想卖就卖的。


       3、关于全流通办法。2001年征集方案时,我提了一个很简单的方案,历史还原法:即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历年投入上市公司的资金以逐年贴现形式还原到某一时点比较,重新调整两类股东的持股比例即可。这个方案与公司当前市场价格和每股净资产无关。


      如果大家同意这一办法,那么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争夺的应是贴现率的确定问题。贴现率按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确定,或者参考行业净资产收益率确定。


      至于大股东的创业利润,我认为,就整个市场来说,已经在上市包装时的虚假评估、虚假出资中包含了,更遑论后来的资金挪用和乱担保!!

4、一点全流通之外的话:制止乱担保的办法。我认为很简单,只要修改一下担保法或者最高法院来个司法解释:对于公共公司,凡是未经董事会通过并对外公告的担保均为无效担保!把球踢给银行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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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30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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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分置改革如果是10股送2股,复牌后,一下子就有20%的新流通股可能上市交易,冲击很大,这20%股价如果要兑现利润,或者投资者要维持原来的投资组合,就要到二级市场上卖,冲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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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5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卫星:国资委诚意难寻 不变的是与股民争利  
2005年07月12日

  这一批试点中的国有企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出来以后,从宝钢、长电,到中化国际,还有其他的国有控股企业的方案都让整个市场感到很失望,股市弱市爆跌不止!
  我们就从“国九条”谈起,我们这个国家里最高的行政机构就是国务院,国务院在2004年发布了国九条,在这个国九条里特别谈到要“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时,特别保护社会公众股东也就是股民的利益!”这是国家的决策,但我们明显看到国资系统支付的对价和民营企业支付对价相比差距甚远。
  国资企业与民营企业在执行国九条中谁更不积极?
  所以想问第一个问题:是不是国务院发布的国策只有民营企业才应该执行,而国资系统就不用执行这个国策呢。如果国有企业在股改过程中可以不执行“国九条”,可以对国九条置若罔闻的话,股权分置怎么能够改革下去呢?这是最重要的问题,这是所有问题的核心。因为我明显感觉到在这个过程中,国资委系统的上市公司在“跟股民争利”,说的更直白一点是在抢股民的利益。我可以说,这几家上市公司没有一家敢和股民仔细算算帐,算什么帐呢?算算大家对这家股份制上市公司投入多少的帐,国有企业原来到底投入了多少钱进来,流通股股民又是投入多少钱进来。我们没有看到任何一家国资委的上市公司敢算这个帐。
  第二个问题谈谈所谓支付的对价,按公告说宝钢支付的对价是10送2.2,长江电力实际上是10送一点几。从含权系数角度来讲,相当于宝刚股份的1股流通股等于1.29股的非流通股股份,我做了详细测算。长江电力和它差不多,一股流通股相当于不到1.2股的非流通股股份。那么在其他试点的民营企业里随便找一些数据,比如可以看到像传化股份,宏盛科技,物华股份,还有其他的众多中小企业板的公司,按这些公司的送股比率测算的1股流通股实际上等于至少是1.6、1.7股的非流通股,非流通股给流通股支付的对价在10送4以上,10送3.5以上,最高达到10送5。我想问几个问题,为什么民营企业在支付对价时能够更好的保护流通股民的利益,为什么他们能够支付得起十送四以上?为什么他们能够把流通股东当做本公司的股东来对待?为什么国营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里,却把流通股民当做大股东赚钱的对象来对待,而不是把它当做自己公司的股东来对待。
  第三个问题,我想问一问,是谁从这个股市里圈的钱最多,是谁从这个股市的股民手里拿的钱多,是国营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大家可以看一下过去的历史,这些国营企业从市场拿钱的时候,100亿,100亿拿的很痛快。圈钱的时候说的比唱的还好听,现在需要保护流通股股民利益的时候,需要真正把股民当做公司的股东来看待的时候,躲得远远的,完全在打发股民。我们感觉到目前这个对价方案实际上在糊弄老百姓,是在糊弄股民,并没有把股民真正当做公司的股东来对待,在这点上,与民营上市公司相比较是很悲哀的一点。
  相比国有大型企业,民营企业到是在执行我们的国九条国策,是体现了它的社会责任感的,是有股票市场的历史责任感,也是对股民相对负责任的,但是我们的国资委系统的国营企业却在股改中想方设法算计股民的,在想方设法侵吞股民的利益。
  我们都用数字说话,民营的这几家公司,我们看到都是10送4以上,A股含权股是1股相当于1.6股,1.7股非流通股,国有公司这边是10送1点几,1股相当于1.2股的非流通股,这种反差的比例系数能够被接受吗?
  我希望国资委系统应该给一个明确的回答,国务院颁布的国九条,对国资委系统管不管用,国资委是不是可以表面说保护流通股利益,一边与股民争利。我们面临的国有股系统是非流通股东里数量最大的部分,国资系统站非流通股的74%,换句话说四分之三的非流通股是国资系统的,而现在看到国资委上市公司没有任何诚意。国务院九条意见在国资委这个地方不执行,国资委没有带头执行国务院国九条的精神,股权分置怎么可能顺利地积极稳妥地得到解决呢?这个问题得不到解决,股权分置一定面临不好的情况。
  “与股民争利”是唯一没有改变的
  从2001年6月份国有股减持政策开始到今年的股权分置改革应该是五个年头了,我感觉到斗转星移,物是人非,发生了很多的变化。过去强行执行的政策是市价减持国有股,现在政策管理层推出了股权分置的改革;对股民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改变,过去叫对投资者进行教育,近年来提出的是特别保护社会普通股东的利益;当时国有股的问题主角是财政部,现在的主角变成了国资委。我们会发现五年来有非常多的变化,但是有一个东西没变,唯一没变的就是“与股民争利”,解决所有问题的核心结症就在这里。因为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到目前为止何一家国有上市公司敢跟股民算算帐,算算非流通股大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分别对这家股份制公司的历史投入,没人敢算。没有一家敢算这个帐,这就是把历史抹杀,然后就想跟股民争利。  现在流通用送股的方案,送股方案是最容易产生迷惑方案,用送股方案等等都是想办法把股民的利益争来,这是最核心问题的主线。为什么几位分析师都讲,股民都要逃跑,大家都觉得国有股你们要算计我的利益,要跟我争利,你是国有大股东,我们争不过你们,我们怎么办?我们只有逃跑只有空仓,很简单问题就在这儿。
  股权分置改革到目前为止就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与股民争利”,我认为中国股市股权分置问题的最后化解也在这里!就是国有大股东你到底跟不跟股民争利?如果你说不跟股民争利,愿意跟股民公平、平等地解决?那么股权分置问题不难解决,韩老师所预想的大的政策转折,市场的转折,都会来到。但是目前这种状况是不可能的。“与股民争利”这是最核心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什么都别谈,什么东西都免谈。
  还有一个问题是股改程序上的问题,比如刚才讲到投票的问题,包括试点放开的问题。我认为第一批改革试点方案的程序里面有问题,就是在改革之前都搞的热热闹闹的,但改革之后全部都下跌。在方案的讨论期间,都是涨的,改完就完蛋了。所以我提一个衡量的标准验证的标准,一个方案实施以后能不能涨,那才叫真本事;方案没实施之前,忽悠的市场上涨,那不叫本事,方案实施了以后能够上涨,那才叫本事,方案实施以后,能不能吸引新的投资者进来。这是验证改革方案是否成功的标志之一。
  宝钢和长电方案一旦通过 股指将破900点
  从长江电力的承诺里看到,大股东对未来的电价增长作为对价的方式之一提了出来,这是一个天大的笑话!深层次反映什么问题,反映的是股东意识淡漠。未来电价提升增长是所有股东应该享受的,是流通股东我买了你的股票应该享受的,必然的权利,现在到变成你的恩赐了,竟然变成非流通股东对流通股东的恩赐,这是很搞笑的事情。
  你是把流通股股东当作公司的股东还是当做做买卖的对象?这个问题反映出我们国有管理体制中的某些人一直没有建立股东意识,一直把流通股东当做做买卖的对象,没有把他们当做同一家公司里的同等股东来对待,竟然能够把股东大家共享的一个事情变成了对流通股的对价? 是非常搞笑的事情。这个笑话会在全世界的经济界和股市圈子里成为一个经典笑话。公司给股东创造利润和利益那是天经地义的,是你应该做的事情,你没有做到应该是自责的,现在竟然把未来的赢利预期作为一种给股东的恩赐,这是非常搞笑的事情。
  控股比例需要用资本投入来获得
  我再讲一个问题,关于国有股的控股比例问题,从清华同方到后面一批的国有企业改革方案中,在支付对价的吝啬背后的借口中,有一个最好的措词我国有企业要搞控股比例。我想说国有股在一家公司里面保持一定的控股比例和什么有关呢?“店大欺客还是客大欺店”呢?朴素的规则是对一家公司控股比例与你对公司的投入有关,要去一家公司控股,可以!你要多出钱,多投入,你比别人投入多,你就是控股股东,很简单的道理。所以我跟大家讲,国有股你想保持控股比例等等的要求,先算算在这个公司的投入是不是够量,不能说在这个公司投了一点点,我是1股出1块,股民你那边是1股出8块,然后我还要控股,这不叫股份制公司,这叫权钱合作制公司,是国有大公司出权,老百姓出钱,当然最后老百姓的钱就不见了。
  我认为宝钢和长江电力这两个股票股改方案如果要通过了,那么股市千点肯定是守不住了,900点能不能守得住都难说,整个股权分置的改革将陷入极端痛苦的困境,这是可以做出提前预测的,我在多次预测都是很准确的,如果这种方案要是被通过,整个股市将陷入极端困境中。
  权证不是支付对价 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  
    首先要把一个概念弄清楚,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时的支付对价,缩股是支付对价,送股是支付对价,扩股也是支付对价,派现金还是支付对价,但是权证不是支付对价,权证只是约束的条件,是对对价的附加约束条件而已。这要搞清楚,权证不是对价,是一个对未来预期的博弈,不能把权证当做对价的一部分,这是把很多人的概念都搞糊涂了。
  中国文化五千年源远流长,有很多非常好的优秀文化,但是我们五千年文化里也有很多劣等文化,劣等传统,其中一个传统就是把简单的东西搞复杂,就是制造知识壁垒,然后形成利益垄断。我们的文字就是这样,你看过去你识不了字就当不了官,中国字很复杂,跟英国的拼写文字不一样,所以过去读书人很高,读书人地位很高。
  这个劣等传统的特点就是把简单的东西搞复杂,搞到谁也搞不明白了,于是产生知识壁垒,再产生利益垄断。这就是我今天要谈的问题。现在我们很多的知识分子也有这个臭毛病,把东西搞的很复杂,只是显示他的知识水平,搞的别人都不懂,然后就建立了知识壁垒,形成利益垄断。在股权分置改革里,这个问题看的非常清楚,比如权证方案,设计了一大堆,长电和宝钢方案后跟着一大堆的权证方案,谁也搞不明白,搞不明白那你就掏钱呗!特简单的道理。
  股权分置改革一定要搞清楚,要把复杂的问题用最简单的方式体现出来。对股民来讲最简单判断是,谁的方案复杂就坚决投反对票反对它,因为他只要是搞复杂了就是想骗你,我说的很直白,因为他不将问题搞复杂了就骗不了你。所以股民你只要看谁的方案复杂就坚决的否定谁,绝对没有错误。
  支付对价的标准为什么混乱不堪?
  解决股权分置确实存在支付对价的标准混乱的问题,大家不知道该怎么判断,而且因为一些传媒的误导误传更产生了很多的误解。搞股权分置研究的人都知道,缩股、送股、扩股在形式上是可以转换的,其中关键的问题是流通股的含权系数。不管是缩股、送股、扩股,关键是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比例系数,这是核心的问题。这我也跟领导说过,重要的对价的量是多少,对流通股东来讲最重要的问题是A股含权数,白话来讲就是1股流通股相当于多少股非流通股,这是最关键的问题所在。        
     我认为在这个地方是最体现你是怎么保护流通股利益的,其他是承诺都容易出现空话,这是最实在的,我买1股流通股花5块钱,国家花一块钱买的,在解决股权分置过程中,如果给我支付那么一点点,像长江电力、宝钢那样,这跟市价减持没有太大区别。
  再批评一下送股方案,送股方案是最容易对流通股产生迷惑的地方,宝钢采用的就是送股方式,实际上在我们研究股权分置时,对送股方案本来是有两种表达方式是,一种叫送达率,即流通股东每股获得多少股的比率,还有一种叫做送出率是多少,就是非流通股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到底愿意每10股送多少股来。在过去研究股权分置改革问题时,实际上更多的研究非流通股应该拿出多少股来送给股民,比如每10股应该拿出3股来送给股民,这样对股民的利益保护才能提高。但是现在的“送股”方式被篡改为了“送达率”的表述方式,变成了流通股每10股得到了3股,这里有很大的欺骗性,这种以送达率为表述依据的送股方式的欺骗性非常强,从开始“送出率”转换到结尾“送达率”,这种转换造成很强的欺骗性。
  举个例子,像宝钢股份,实际上据我的测算,非流通股的送出率为10股送了0.5股到0.6股,很少的比例,于是剩下的非流通股股票就获得流通权了,因为大股东比例占了很高,送出的一点比例,流通股就可以得到2股多了。这个送股有很大的欺骗性,现在看到宝钢含权系数是一股流通股只相当于1.29股。流通股值钱吗?非常不值钱!等于说用非流通股送出率来讲,我10股送出半股,剩下9.5股获得流通权,这比2001年的市价减值还要恶劣。
  低于10送4的方案就应该否定
  我认为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要把送股的对价换成A股的含权量,因为普通老百姓一般是算不过来的,一用送股方式就非常容易把人搞糊涂,到底10股送了3股以后,非流通股每股到底相当于我的多少股流通股,一般人都搞不清楚,即使是专业人士也要拿计算器算上几分钟时间。送股方案将这个问题搞的非常混乱,而只有含权系数才能看明白,看得很直接,比如非流通两股缩一股,说明两股非流通股相当于1股流通股。,目前的送股方案都具有欺骗性,流通股股民感觉上是大股东在送东西,实际上是欺骗,送的也是拿流通股你自己的东西送给你,而不是非流通股的。
  我是提出送股方案的老鼻祖之一,至少提出这个方案有五六年了,对送股方案的好处和缺陷所在了如指掌。现在都用送股方案,我说很快就会除权都跌掉,过了一段时间大家都醒悟过来,现在市场就在醒悟。一定要搞清楚,现在市场上的送股方案基本上都是拿股民的钱送给股民自己,不是非流通股的,一定要搞清楚的。这种送股和美国全流通市场的送股是两个概念,如果在美国股市全流通,买了微软公司的股票,如果微软公司的盖茨要给我10股送3股,可以告诉大家,流通股的股价是不会除权的,也不会出现市场自然除权的现象。那是真正得到3股,在中国的股权分置市场,送股是假送股,是拿流通股股民的东西再送给你自己,把股民给搞糊涂了,搞不清楚到底应该值多少钱,欺骗性很强。
  当前送股方案的欺骗性,更体现在以“送达率”为计算标准,一开始我们研究的送股方案,表达的方式是非流通股拿出多少比例的股票来送,现在居然被篡改变成了以流通股得到多少为标准,这种从起点到终点的计算标准的转换欺骗性极强。因为送股率非常低,从“送出率”来看大家应该清楚宝钢和长江电力的送股方案基本上等同于打九折的市价减持,比2001年的方案还恶劣。
  对宝钢和长江电力的方案应该投反对票
  股民现在拥有投票否决权,拥有三分之一的否决权,这是好不容易才争取下来的权力,如果股民自己不去保护自己的利益,没有人能保护股民的利益了,如果股民对这个方案投了赞成票,那就没有任何人能保护股民利益了。
  在清华同方股改的时候,当时有些人根本不懂市场,说清华同方的方案如果被否了,将有三个跌停板,来威胁股民投票赞成,可以看看谁当时这样威胁股民的,我当时写了一篇文章,大家都可以翻出来看,我写的很清楚,我说方案被否决,股价并不一定跌,方案通过了,股价并不一定涨。现在过了几天再看,方案通过的三一重工,金牛能源的股价涨了吗?当时清华同方方案没有通过,后来股价还涨了。
  现在既然送股是潮流,我给股民的建议,非流通股如果他要选择送股方案,在目前状态下,低于10送4的方案,股民就不要去考虑,就直接给否掉,就投反对票。因为现在股民都算不清楚在送股方案里,一个非流通股到底等于多少流通股,两类股票的比例到底是什么关系,送股方案将这些都给扭曲了。你又搞不清楚他到底送出了多少股来,这个地方又糊涂了,所以给你一个简单的判断低于10送4的就否定。
  股民失去希望 股市将会怎样
  现在有很多的机构和投资者非常期待一个政策,即建立平准基金入市来救市,我是比较反对这个看法的。从台湾和日本我们都看到平准基金并没有能够救市,股市该跌下去还是跌下去了。在中国股权分置改革问题上,如果依靠平准基金会造成什么现象呢?如果平准基金救了市,它抄了底,将来还要卖给股民,实际上是反复把股民的血肉给接了,然后再卖给股民,然后套一批股民的行为。这是平准基金救市成功的前提,导致股民还是更大的损失。所以不要寄希望于平准基金,实际上没有哪个国家平准基金能够把股市救好的。至于香港的问题是平准基金的对手盘是谁?那是国际投机客,是索罗斯这样的做空者,中国股市有这样的国际投机大鳄吗?没有!造成中国股市下跌的核心问题是制度结构,是利用制度获大利的非流通股东,难道用平准基金去为大股东的获利去买单吗?
  问题的核心还是核心政策需要改变,如果让笔者给政府出主意问题,很简单不要“与股民争利”,我有两个建议,第一,国营企业是不是应该相对民营企业更慷慨一些,更有诚意一些,风神股份,物华股份,宏盛科技10送5,还有恒升电子10送4等等,那些民营企业的非流通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数量远远低于长江电力和宝钢,如果你宝钢和长江电力连民营企业都比不了,我就想问问,怎么表达国家有解决股权分置改革的诚意。所以看国营企业的送股数量能不能超过超过民营公司,如果能够超过则从短期效应上缓解股市的危局。
  第二,最根本的是国资委不要再算计股民了,不要再用各种高级人才的高明智商和智慧,用各种权证和复杂方案来算计如何侵吞股民的利益了。踏踏实实在你的股权分置方案里算一算流通股股民对这个公司投入了多少钱,国资委的国有股投入多少钱,然后以此为基准再谈判,再解决问题。股权分置这个问题就能够妥善解决,并不难的。
  而现在大家都在讲解决股权分置难!所谓的难度在哪里呢?其实是难在怎么继续“与股民争利”上。即想“与股民争利”,又想让股民叫好!又不想让股指下跌!你们说能不难吗?
  我讲一个广告语,广告语说:“人类失去联想,世界将会怎样”!对中国股市来说“股民失去希望,股市将会怎样”。现在所有的核心是,目前国家股的改革方案是把蓝筹股的上涨空间全部封杀了,意味着持有这种股票以后上涨的希望破灭了,不管是股民还是机构,这个希望都破灭了,那么这个市场怎么做得好?股改方案以后,每家改完之后都是跌的,那么未来的明年、后年,三年以后呢,还有大量的低成本的非流通股要上市,股市上涨的希望又在哪里?所以我们面临的很简单问题是“股民失去希望,股市将会怎样”。

[ Last edited by 万岁爷 on 2005-7-15 at 1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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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5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hughes at 2005-7-1 16:24
权分置改革如果是10股送2股,复牌后,一下子就有20%的新流通股可能上市交易,冲击很大,这20%股价如果要兑现利润,或者投资者要维持原来的投资组合,就要到二级市场上卖,冲击市场。

如果经过计算,权分置改革不是10股送2股,而是10股送20股、30股、50股,你认为这冲击可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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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5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兄,前题错了。哪是在美国。在中国的股市,谁能保证非流通股东不疯狂抛售。全流通就能完善公司的治理吗?公司的治理须有法律和监管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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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3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东西,一切都要符合基本国情,所以,很多看起来简单明了的事情,在中国却会变得复杂,这个东西不是一时半会能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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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5 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有见地!楼主要是在老尚的位置上那中国散户们就有福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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