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注意,全流通IPO大股东不支付任何对价就可以抛售!!!!!
来自:MACD论坛(bbs.macd.cn)
作者:rocketr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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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一年,改了什么?一场骗局!为什么是一场骗局?10:3的对价本来就已经十分勉强,原来1.00元一股的大股东通过杠杆效应可以获得数倍的抛售价,送股又如何?送了股还要除权,流通股股东并没有多赚了,只是大股东赚少了一些。
现在股改几乎结束了,IPO又开始了,中工国际的发行方式真是令人失望!又是以前那条路子。大股东持有14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而投入20000万的大股东按照65%折算成股份,也就1.54元左右一股。现在中工国际不支付任何对价,就发行6000万股,每股7.4元,也就是大股东股票面值一下子增加7倍,而流通股东付出更多的价钱,却没有获得应得的权利!这比股权分置更糟,股权分置时代非流通股东是不能上市交易的,而现在原来非流通股东不支付对价的同时还可以上市抛售股票,仅仅是承诺一段时间以内不抛售股票,那有什么意义呢?有可能跌到1.00元一股吗?
再看看中国银行
发行股数:不超过100亿股,若不考虑H股公开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影响,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945%
每股面值:1.00元
筹资用途:补充资本金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证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535亿股
境内上市流通股份数:不超过1841亿股
境外上市流通股份量:693.8亿股
发行后总股本2500多亿股,而原来大股东持有面值1.00元的股票大概也就2000多亿,现在发行100亿股,估计大概3.00元一股,那么大股东股票市值一下子变成了7000多亿,对价都不用支付,仅仅承诺一段时间之内不抛售,这不是骗人吗?
股改就是为了以后的新股不支付任何对价就取得流通权吗?全流通的意思就是说以后的新股发行大股东马上可以合法抛售股票,以1.00元的成本价用市场价进行抛售吗?股改、全流通根本就是一个幌子,从IPO的发行方式来看,根本就是忽悠流通股东,让新股原来的大股东可以“合法”地抛售股票,赚取巨额利润,这一点大家不能不清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