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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人回帖指出大智不适合在缠版当版主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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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本人回帖指出大智不适合在缠版当版主之说明

来自:MACD论坛(bbs.macd.cn) 作者:草介山人 浏览:5627 回复: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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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一上来看到很多人发帖议论大智不当版主的事,再看到大智自己的发贴,竟然是因为我早晨的一句回帖引起来的,这MACD的缠版在大智的管理下如此热闹,回想缠版成立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如此热闹过,真是让人感慨万千。
    对于把缠版当成“缠论之家”的我来说,可以说是见证了大智在缠版成长为版主的全过程。从大智13年的时候来到缠版,到后来跟股魔至尊关于主升浪的争论,从大智与很多人实盘PK,到大智离开缠版去理想论坛发展,从大智带着“只炒主升浪技术”归来,再到大智申请当版主,以及大智只炒主升浪专版的开立和办班收费的开始,我几乎都见到了。大智在缠版,无论是当版主的时候,还是不当版主的时候,做事都是很热心的,我记得我也曾经向他请教过有关形态方面的问题,他都认认真真画图给予解答,因此觉得大智很热心,发帖做图都认认真真,所以大智申请当版主时,我也是投了赞成票的。还记得不久前大智离开缠版时,当时以为他不会回来了,我还曾专门写过一篇帖子纪念大智在缠版的一段历史,后来大智当上版主以后还把那篇帖子加精了,有兴趣的朋友不防可以翻翻这些旧帖。
    那么,今天早晨我为什么会回帖指出大智不适合在缠版当版主呢?请注意我的用词,我并没有说大智不适合当版主,相反我还认为大智是个很热心很认真的版主,我只是说大智不适合在“缠版”当版主。原因有如下三点:
    一、我是个缠论原教旨主义者,缠师的敦敦教诲自然不能忘,我想缠论学子们孜孜不倦的学习缠论,自然也不会忘记缠师关于远离借股票收费者的忠告。当然,大智自己说缠论只看了一半,也许没有看到过缠师在这方面的教诲。而不管论坛是否允许,不管大智自己说的多么冠冕堂皇,大智做为一个借股票收费者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请各位扪心自问,一个借股票收费者堂而皇之的在缠版当版主,缠师九泉之下有知,会做何感想?一个借股票收费者当缠版的版主,于缠论而言,于广大缠论学子而言是多么的讽刺?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是,今天早晨我看到有个人发帖说到这件事情时,我自然在情感上产生共鸣就回了一句贴。请注意,我并没有说大智的“只炒主升浪技术”不好,我也并没有指责大智的借股票收费行为,我记得我回帖时还曾说到大智借股票收费也无可厚非,本来就是嘛,这年头借股票收费的人多了,从人性自私的角度,人家凭什么向那么多人免费分享自己的“只炒主升浪技术”,所以我说他收费也无可厚非。我仅想表达的意思是“借股票收费者不适合做缠版的版主”,因“借股票收费”是缠师的大忌,而这里又是缠版,你想学习交流的又是缠论。从这个角度来说,不仅是大智,任何借股票收费者都不适合做缠版的版主!
        以上第一点也许用词有不当不敬之处,如果大智看到希望海涵,我个人对大智并没有什么恩怨及纠纷,因我对缠论的特殊感情,和对MACD论坛缠版的特殊感情,所以我表达问题的出发点是为了缠论以及为了缠版的发展。
    二、大智既要为自己的“只炒主升浪技术”培训班拉会员,又要在缠版当版主,这样事情的定性无异于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一个人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能够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吗?大智在缠版既当版主,又要为自己的培训班拉会员,在缠版处理问题就算是再公正,别人也会怀疑,也会觉得不公正!因为裁判自己有利益倾向,这一点不容置疑的。我看到在大智当了缠版版主以来,很多老ID,像K哥、见版、花姐、乙卯木等等,都不出来说话了。我还看好越来越多的新老ID被禁言了,对于被禁言,我想这些人的做法就是两个字:离开。在被禁言的这许多的新老ID中,有些是确确实实违反了版规应该得到禁言的惩罚,这一点大智在履行版主的职责时可谓劳苦功高,但我看到也有些ID是有意无意的对大智的借股票收费行为有所质疑,或者言语几句不和,就被禁言了。看到很多ID一个个的被禁言,这些人一个个的离开,我真是为缠版感到痛心,不免为缠版的未来感到担忧。如果继续照这样下,相信肯定还会有越来越多的ID被禁言,有越来越多的ID离开,长此以往,缠版将不缠矣!
        从这一点来说,大智在自己的“只炒主升浪技术专版”里当当版主,管理一下自己的门徒,到处发帖回帖发展一下会员未尝不可,在缠版当版主,使我对缠版的未来感到担忧。
    三、大智缠论只看了一半,在缠版当版主行使管理指责无可厚非,但交流技术难免会误导新人。当然,我并不是在这里否定大智不懂缠论,也没有说大智的技术不行,大智能够自己创立只炒主升浪技术并立派开班,足见其技术还是有很多可取之处的。但各位有没有站在缠论新人的角度考虑过,一个新人初步接触缠论,有很多问题不懂来论坛学习交流,这时一个人如果自称自己缠论只看了一半,来跟新人交流时,我想自然不会对新人产生多少误导和影响。但放眼目前缠界,在缠论交流相对活跃的缠版,新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想对版主的言论还是比较重视和信任的,这一点,大家可以看K哥、花姐、见版以往发帖的点击率和回帖,这都足以证明版主交流的内容在缠论新人眼里的份量。而大智的主要精力在于自己的只炒主升浪技术,缠论不曾完整读过一遍,从常理上来说,对缠论的理解和精通度比之认真研读缠论N遍并反复实践的人,肯定是有差距的。所以我担心大智在连缠论的一半都没看完的情况下,以缠版版主的身份同缠论新人交流,会误导新人。
    综上三点,我从缠论及缠版未来发展的角度,提出大智不合适在缠版当版主这一观点。如有不足,欢迎各位指正。本人性格较为直爽,如对大智及大智的各位门徒有言语冒犯之处,还望海涵
    当然,大智做不做版主并不是由我来决定的,我也没有向论坛提意见反映大智,也没有向各位提任何建议呼吁不让大智做版主,我仅仅是在早晨看到一个帖子后表明一下我的观点,其他各位请自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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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123 + 8 + 3 2015-7-27 22:04 分析的有道理,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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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完全同意楼主的看法,文笔比我好,很多话,想说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才好,还是楼主说的比较恰当。

大智这个事也可以用"瓜田李下"来比喻,清者自清时解决不了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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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浪原理--深入讨论

发表于 2015-7-27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智版主的人品我绝对信赖,但是不得不承认楼主确实说得很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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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深研究

发表于 2015-7-27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智是贴图最多的,贴图是最直接的授业,有人从图中看出黄金屋,有人只看见风景;
楼主你贴了几张图?(没别的意思)
大家都在路上。。。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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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智基金会 于 2015-7-27 21:45 编辑

此帖保留一天,然后移到论坛的讨论区去处理。

但我真的想说一句:你管的太多了。

请问一下,你是太平洋的警察?你现实生活中是市长?省长?法官?多管局局长?

你的很多观点,全是从自己的理解,自身臆想出来的东西来表达你的思想。

我是由论坛任命的斑竹,并且论坛给我开了专版,所有的行为是论坛批准并执行的,包括我可以公开我个人的QQ,我的QQ群,而其它斑竹是不允许的,你说的是我,实际上是在否认论坛所做出的决定。

念你是老人,我不会禁你的言,自己去反思吧。这么简单的问题你都想不通,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炒股的。

别不会也跟着某人(希望不是我)炒股正好炒了一只亏损的票,炒亏了吧。

我不懂缠,呵呵,发个今天上课时的图给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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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说了一些客观情况,但目前三个版主,就大智版主做事,不让他做版主,那谁来管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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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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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没有热心人啊?大智是个热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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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句实在话,这论坛真的贡献干货的人,从来没有质问过本人什么什么的。

到是很多人,哪种类型呢,反正不是雷锋的那种,那类人,反而把缠版当成自己的家,什么都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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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看清楚本人说的话,此帖放一天,以后再发此类帖,本人直接禁言。

想发这类帖,随便你在哪里发,本论坛有版规,别说我禁你的言,说我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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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7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智基金会 发表于 2015-7-27 21:43
此帖保留一天,然后移到论坛的讨论区去处理。

但我真的想说一句:你管的太多了。

多谢大智师兄高抬贵手,我还真是舍不得离开缠版,祝“只炒主升浪”技术日益精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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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个缠论原教旨主义者,缠师的敦敦教诲自然不能忘这句话感动我了,我也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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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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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lqbll 于 2015-7-27 21:54 编辑
大智基金会 发表于 2015-7-27 21:43
此帖保留一天,然后移到论坛的讨论区去处理。

但我真的想说一句:你管的太多了。

不过有一点不知道大智注意没有?
您考过证券从业资格认证没有?

没有资格认证,从法律上讲,收费开板讲课,并在班里荐股的话,实际是违法的。
如果有资格认证了,那么是不允许利用各种手段开户炒股的。

当然游走在法律边缘那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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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草介山人 发表于 2015-7-27 21:52
多谢大智师兄高抬贵手,我还真是舍不得离开缠版,祝“只炒主升浪”技术日益精进。

请你以后多发些干货,让缠师的精神发扬光大,那时,缠版会因你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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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接上面那一条,就是在论坛开宝箱,用元宝荐股的,估计多数也没从业资格认证吧。

严格讲,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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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llqbll 发表于 2015-7-27 21:57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休息七天。

本版没见过你发过技术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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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llqbll 发表于 2015-7-27 21:57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违规禁,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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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个论坛的荐股那个会说自己是有证的,呵呵那也是用来玩的。不要太当真就好。因为风险自负,赚亏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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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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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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